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杭州亚运会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亚运会期间全市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为亚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成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风险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高风险人群保障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全域治理。通过2023年4月至10月的食品安全全域整治,全面保障我市食品安全。
(一)重点品种合格率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重要食品抽检合格率在99.5%以上;肉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等居民日常消费食品合格率在98.5%以上。
(二)重点主体规范性全面提升。品牌连锁食品超市、便利店、入网生鲜商家及线下生鲜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肉类追溯信息全上链;入网餐饮商家证照持有率达到100%,动态保持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率90%以上、“外卖封签”常态化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领域安全度全面提升。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规范农村食品流通,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动态保持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消“C”成果,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零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重点品种整治行动
1.整治违规用药风险较高品种。针对豇豆、生姜、淡水鳊鱼、黄鳝等品种,强化批发环节监管,通过索证索票、重点抽查、风险闭环等多项管理措施,切实解决产地及供应商无法追溯等问题。重点消除豇豆中倍硫磷、灭蝇胺,生姜中噻虫胺,淡水鱼、黄鱼、牛蛙中恩诺沙星超标等风险隐患。
3.整治油脂酸败类风险较高品种。针对炒货、糕点等品种,重点加强烘炒类产品的原料存储、生产过程温度等工艺的监管,强化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抗氧化剂、更换阻氧性好的包装材料。针对散装售卖产品,合理布局货架货柜,避免阳光直射,规范进货查验及散装食品标识标签等。重点消除炒货、糕点(饼干)中过氧化值、酸价超标等风险隐患。
(二)开展重点主体提升行动
2.规范连锁餐饮企业经营。强化连锁餐饮门店或加盟店食品安全的统一管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规范食材采购、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主要解决使用过期食品、加盟店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规范网络餐饮外卖商家经营。重点整治外卖商家无证经营、使用过期变质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阳光厨房”在线率和“外卖封签”使用。主要解决外卖商家超范围经营及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
(三)开展重点领域守护行动
1.校园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店加工制作、从业人员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等是否符合要求。主要解决未依法落实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三无”等假冒伪劣食品问题,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面包、糕点等问题,进口糖果等食品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规范、误导消费者问题,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问题,简单制售、现做现卖等食品原料过期、腐败变质、污染不洁问题,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毛食品”和标签标识虚假宣传或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规范等问题。
2.农村食品安全。强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六大重点违法情形。其中,生产环节开展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治理行动,加强对农村食品小作坊的整顿;流通环节加强对农村地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小食杂店等重点主体监管,规范散装食品、酱腌菜等重点食品经营行为;餐饮环节加强对农村农贸市场周边小餐饮、学校食堂的规范指导。
(四)开展主体责任规范行动
1.全面配备“两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100%。
2.强化依法履责。深入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浙食链”“众食安”平台在线督查企业履责状况,指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特点确定相应的自查自控机制,“日周月”履责率达90%以上。
3.加强培训考核。针对企业“两员”配备不到位、职责任务不清晰、安全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培训考核,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习、落实法律规范,“两员参加培训率、考核合格率均达100%。
(五)开展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1.开展“昆仑”行动。开展“昆仑”“剑锋”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多发性“潜规则”、食品非法添加、餐饮环节制售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专项部署
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完成时限:2023年4月下旬)
(二)风险排查和闭环整治
(三)总结提升
各单位要对本领域、本地区排查整治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加大日常监管频次,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成果,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是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的重要抓手,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主动作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迎接上级单位组织的多轮次明查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