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2.36元每公斤
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6元、129元和131元。
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4元、129元和131元。
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3元。
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1元、127元和130元。
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0元、126元和130元,保持2018年水平不变。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0元、126元和130元,比2017年分别下调10元、10元和20元。
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0元、136元和150元,比2016年分别下调3元、2元、5元。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
一是规定2015年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国标三等品)的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市斤1.18元、1.35元、1.38元、1.55元,价格与去年持平,小麦托市收购政策执行期为5月21日至9月30日。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
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1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