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22号)精神,深入推进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坚决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
二、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节俭用餐
单位食堂应当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改进供餐方式,鼓励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分量、多品种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实行自助餐。积极推进单位食堂服务社会化,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供服务,提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公司提供“成品”“半成品”,减少自制食品。单位食堂要按用餐人数采购、配餐、做餐,实施动态管理,减少食品备量和“库存”,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节约食品,反对浪费。市委接待处(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单位食堂的指导,建立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和通报制度。教育、卫生计生、国资、金融监管等部门要推动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加快建立健全食堂节约用餐制度。全市各级要对本区域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反对食品浪费工作进行评估,发现存在严重浪费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积极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
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的绿色消费理念,大力开展“光盘行动”,提倡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家庭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在外用餐适量点餐、餐后主动打包,杜绝浪费。商务部门要建立健全餐饮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构建服务大众餐饮体系,推进餐饮特色品牌建设,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建立餐饮企业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奖惩制度;引导餐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券、积分或适当形式的礼物等奖励,自助餐行业应对浪费过度的消费者提出合理合法的惩罚措施。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餐饮企业提供符合膳食平衡要求的食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的要求,加大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力度。旅游部门要结合旅游星级饭店质量等级评定复核,强化反对食品浪费工作监督检查。餐饮等行业协会要制定行规会约,树立行业新风,彰显企业社会责任。餐饮企业要积极发展大众餐饮,引导健康文明消费。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在套餐标准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多提供小份菜、半份餐,饭后主动提供免费环保打包袋,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收取包间费;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采取温馨提示、自主调味、配置不同规格盛具等措施,积极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
四、切实减少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
五、大力推进餐厨和食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七、健全节约粮食规章制度
积极推进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进程。结合国家和省粮食法立法进程,市粮食局要会同市法制办研究制定我市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国家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程,市粮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实施办法,对粮食节约减损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