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做好云南省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和3C类产品补贴活动工作,现征选补贴活动支付合作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付平台合作内容
(二)搭建支付服务流程。开发满足活动需求的支付系统平台,与云南省商务厅遴选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负责开发并提供支付服务,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四)按平台要求审核信息。通过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将消费者身份信息、地理位置、购买产品SN码(69码)、收货地址等进行比对,对商户提供的一级、二级能效、水效或安全技术等标准产品进行核对。
(八)开展宣传推广。多渠道开展补贴政策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活动、线上宣传、门店终端宣传、新媒体宣传等,提升社会公众对补贴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十)开展风险监测。负责加强补贴活动的风险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二、入选支付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信用状况良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备与政府合作发放消费补贴(消费券)项目经验,且合作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
1.支付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人员、技术、资金保障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2.具备普适性、通用型较强的支付载体,以保障补贴活动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4.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核验交易行为是否在云南省内的能力。
5.支持银行卡刷卡和二维码交易,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新开任何银行账户、购买任何设备。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支付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分领域进行有效管理。
(四)具备较强的宣传发动能力。能够利用自有支付平台及其它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能够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放大活动效果。
(五)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违规套利、骗补等行为,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生因支付平台技术服务等原因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承担赔付责任。
(六)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主动配合开展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审计和绩效评价,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资金监管所需材料。活动期间,定期提供有关数据;活动结束后,提供数据汇总和工作情况报告。
三、支付平台入选流程
(一)有意愿企业与公共服务平台作初步技术沟通后,向省商务厅提交申请材料。
(三)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签订合作协议。
四、材料报送
(一)凡有意向参与企业提交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经营情况、服务工作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和宣传推广方案等;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五)承诺书。承诺如参与活动自觉服务和配合政府部门有关监督以及承诺对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