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党政同责机制,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智库河南

[摘要]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必须举全国之力解决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的粮食安全之路。

粮食安全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到书记、省长共同把粮食安全的责任扛在肩上,是完善我国制度政策、提升治理能力、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的长远之策,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强大合力、端牢中国饭碗的现实需要。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必须举全国之力解决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的粮食安全之路。

一、充分认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意义

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党政同责的深层意义,不仅是要进一步强化地方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更是充分体现了我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和执政理念。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不断提升粮食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好“两个维护”。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实行党政同责,是立足“两个大局”、直面风险挑战,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治理能力、筑牢粮食安全“中国之治”根基的长远之计。通过制度政策设计和安排,对重农抓粮的责任主体进行升格和明确,引导各地树立起这样一种强烈的意识:农业生产不能只算经济账、眼前账,而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粮食安全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一把手”工程,党委和政府一起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充分认识到粮食安全不仅是中央的政治任务,也是我国的制度优势,更是党管“三农”的有力举措。

粮食安全实施党政同责,能够进一步增强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能够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把握方向、谋划全局的优势。这样部署结构上更紧凑、内容上更充实、安排上更科学,有利于制度要素间的配套联动,党与政之间要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这里的“统”主要是指思想统一、目标统领、任务统筹,“分”主要是指协作分工、责任分解、奖惩分明,这样的安排有利于把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真正落到实处,持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路径

把粮食安全视为党委、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视粮食安全为党委政府头等大事,是实行党政同责所要承担的政治任务。

着力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中央提出的深化改革总体目标之一,推动新时代背景下的粮食安全,把粮食安全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框架下一体谋划、一体实施、一体推进,是党委政府所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当前,粮食安全政策制度还不完善,治理效能还没充分发挥出来,是粮食安全保障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行党政同责所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式。

厘清党委、政府在粮食安全中权责界限。党政结构逻辑关系决定了党委、政府对粮食安全的履行应该分工协作、奖惩分明。分工协作是指粮食安全工作需要地方党政多部门同频共振、协同推进、共同承担责任。首先,粮食安全党政都要抓,党委在粮食安全中处于政治领导地位,政府在粮食安全中处于行政领导地位。明晰党政同责模式下党委和政府的履职重点,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权责规范约束制度机制,这是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关键基础。

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加强考核是行之有效的有力抓手,必须坚定不移地持续开展下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对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粮食安全工作中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该区域在财政资金、土地指标、耗能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粮食安全工作中不担当、履职不到位、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应注意的问题

要厘清对“党政同责”认识上的误区。党政同责确立了党委主导的问责机制,将实际掌握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地方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纳入法治问责的主体范畴,但党政同责并不意味着党政混同,需逐步明晰二者的责任划分,进一步厘清党委和政府在“同责”情况下各自责任的划分问题。“党政同责”最重要的是在责任追究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这是权责相符的基础。党委(党组)及其组成人员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权力风险,而不能只是行使追究责任的权力,却没有承担责任的风险。同时应当形成党政机构的问责权力清单,在法律责任已经明确的基础上,界定追究粮食安全特别是政治责任的权力边界、实施条件等。

落实党政同责必须要延伸到区、县等基层部门。在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方面,不仅是“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实行党政同责,从中央到地方、从高层到基层,各级各地党委、政府都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要探索建立粮食主产县、区党委、政府逐级述职制度,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各地将任务分解到乡村、落实到田块,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共保粮安的大好局面。

要深刻认识到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区域差异。我国共有黑龙江、山东、河南等13个粮食主产区,北京、上海、浙江等7个粮食主销区,其余为产销平衡区。不同地域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责任担当和义务,特别是粮食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不能认为粮食安全只是粮食主产区的责任,也要坚守耕地红线是不可突破的底线,切实提高粮食自给率,减轻对主产区的依赖程度。产销平衡区要确保粮食基本自给自足,继续稳定粮食产需平衡的局面。在政策制定上,为减轻主产区粮食生产的压力,要合理评估各地区耕地资源利用与开发潜力指数等指标,压实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稳定粮食生产的任务,来适当分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作为国内粮食生产的核心区,粮食主产区要更加突出其产能优势,有效提升粮食生产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结构安全、生态安全以及风险防控的保障能力。(李国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本文系2021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河南农村种养业发展模式与典型案例研究(2021JC2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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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既需要立足当下,抓好各项举措的细化落实,也需要着眼长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不久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这对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强化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9137408125258727&wfr=spider&for=pc
2.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篇1: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美姑县粮油购销公司粮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责任制度管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保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https://www.360wenmi.com/f/file09kj883c.html
3.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建立健全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落实对产粮大县、制种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粮食种植奖补制度、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实施https://www.fjrd.gov.cn/ct/63-190393
4.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制度安排——3版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o 许可证编号:2442046014 国务院新闻办批准函(2017)67号 ICP许可证号:晋D5-26043032 晋文网备[2017]018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71021203031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81039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编号 (晋)字第05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1411554000456 晋http://www.sxllnews.cn/xyllwb/pc/con/202111/03/c101807.html
5.粮食安全国际法律制度与我国的实践第三章分析我国粮食安全现状并归纳我国现行的粮食安全法律制度。在讨论我国粮食安全立法缺陷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粮食安全立法的可行方案,并就我国粮食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276-2010014819.htm
6.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国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领域,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提供支持。国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 第七条国家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支持粮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yMzA5NzI4Nw==&mid=2649230887&idx=2&sn=3de8ccf5f998a59f89a564a8cf9b429a&chksm=f03fd68fc7485f99d8193c07430d8ed48a5cb363856295799bc44edc0d6617b65e540c9a5511&scene=27
7.各地多管齐下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完善粮食安全保障配套202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涉粮地方性法规,并开展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下一步,将加快制定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耕地保护条例,及时修订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涉粮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套制度,提升粮食安https://www.cfsn.cn/news/detail/35/252080.html
8.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制度8篇(全文)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保障我县粮食安全生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建立健全四项保障制度。现通知如下: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xkc39l7j.html
9.健全三个机制保障粮食安全县财政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和前提,会同发改、粮食等相关部门,先后修订出台《镇安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镇安县应急成品粮油委托代储管理办法》等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储备粮油轮换价差亏损、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出入库费用补贴标准,构建了粮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了政府储备粮食https://www.ceweekly.cn/area/sx/2024/0508/443495.html
10.“十三五”时期我国粮食储备流通能力持续增强供应充裕市场粮食安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强化政策规划引领。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7年聚焦“三农”;《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作出建立全方位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的部署;先后出台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等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政策文件。 https://sannong.cctv.com/2021/01/13/ARTIsir6VSI6zU66XFvldVXB210113.shtml
11.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有法可依将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有关制度安排上升为法律意志并与第二条中“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呼应,体现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的中国特色和制度优势。党政同责有效解决了党委、政府权责不一致的问题,集中体现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优越性。粮食安全保障法将“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http://www.zgxczx.cn/content_68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