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以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受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消费等不良消费习惯影响,浪费现象日渐严重,造成的食品浪费问题愈发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奢靡之风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坚持宣传教育、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并重,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抑制不合理需求,提倡科学健康消费意识,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加强管理
加强企业食堂监管。企业食堂对大宗粮油采购实行订单采购和公开招标。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强化管理、规范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主食厨房工程,开展放心粮油进企业活动,让职工放心消费。
(一)切实加强用餐管理
1.引导节约文明餐饮消费。
(1)按照《省餐饮业服务规范》,根据我市餐饮业经营行为规范和餐饮服务标准,督促企业食堂执行有关餐饮业标准,建立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举报制度,引导企业食堂将餐饮节约落实到加工、经营、消费等环节,倡导文明节俭的消费方式。引导企业食堂提供符合膳食平衡要求的食品,积极推行标准餐、小份餐等。开展文明示范食堂文明餐桌评选活动,倡导文明节俭的消费意识。
(3)鼓励日常生活节约用餐,鼓励职工家庭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在外用餐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打包,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提倡光盘行动和膳食平衡,培养良好的文明节俭的消费方式。
2.规范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按照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接待标准和报销规范,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2)要按照公务活动用餐的有关规定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要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时单独列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非税收入中坐支公务活动用餐费用;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包括原始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单据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的,财务部门不得报销。各企业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将业务招待项目作为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重要事项强化管理。
3.推进企业节俭用餐
加强企业食堂用餐精细化管理。制定食堂节约用餐管理规范,细化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制度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浪费。企业食堂应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制餐、配餐,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在企业食堂明显位置应张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摆放提示牌,利用报纸、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餐桌文明知识,提高用餐人员对餐桌文明的知晓率、支持率,引导节俭用餐。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企业食堂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浪费行为。推动企业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开展示范食堂评选活动。定时对各企业食堂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进行评估,发现存在严重浪费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推进食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2010〕36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企业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要按规定交由具备条件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或就地资源化处理,鼓励有条件的职工家庭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堆肥等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三)开展宣传教育
(四)强化监督检查
一、活动主题、目的及活动意义
1、活动主题
我们班本次活动主题为“本硕大联欢和谐促发展”。通过在厚山举行纸牌游戏,素质拓展,集体游戏,烧烤等一系列活动来进行大联欢。
2、活动目的
为了让本硕班同学们之间更好的进行交流,另一方面,为了让同学们走出宿舍,走出教室去欣赏美丽祖国,欣赏美丽校园。我们本硕班要在郑州大学充满魅力色彩的厚山进行丰富有趣的团日活动。活动主要就是为了让大家在一起多交流交流,抛开往日的学习烦恼,放下昔日里的生活杂事,离开万恶之源的宿舍,大家尽情的进行联欢。去接近大自然,从另一个方面去了解昔日的伙伴。提升本硕班的班级凝聚力。
3、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可以让我们本硕班的同学从另一个方面去了解班级其他同学,既加强了我们彼此之间的感情,又让我们的班级凝聚力得到充分的提升,而且让我们在游玩中去接近美丽校园。纸牌等一些游戏小游戏不仅让大家得到放松,而且可以锻炼大家的智力。素质拓展与集体游戏可以可以加大班级同学之间的配合与合作,有利于和谐班集体的构建。自己动手烧烤可以提升大家的动手能力,另外可以让同学们体会到食物来之不易,以后养成节约粮食的好习惯。
二、活动人员
本硕班全体同学。
地点:郑州大学厚山
四、活动准备
2、由团支部制定活动详细过程并草拟策划书。
3、团支部进一步讨论,完善活动流程及策划
4、团支书收集有趣的纸牌游戏名称,准备素质拓展所需要的物品,提前查看厚山情况,向美食协会租借烧烤烤具,列举所需要的烧烤物品。
5、活动当天班长做好通知工作,一定要提前通知全班同学,让同学们提前到达的活动地点。
6、活动当天团支书及班委要及时将烧烤烤具及所需的各种物品拿到活动地点。
五、活动流程
1、班委提前到厚山选定活动场地,并提前通知全体同学到活动场地。
2、活动分组:将全体同学随机分成三组。
3、纸牌杀人游戏:
(1)参加游戏人数共13人(12——16人皆可),选其中1人做法官。由法官准备12张扑克牌。其中3张A,6张为普通牌,3张K。众人坐定后,法官将洗好的12张牌交由大家抽。抽到普通牌的为良民,抽到A的为杀手,抽到K的为警察。自己看自己手里的牌,不要声张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2)法官说:黑夜来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此时只有法官一人能看到大家的情况,等都闭好眼睛后。法官又说:杀手挣开眼睛,可以出来杀人了。
4、素质拓展
5、烧烤及野炊
6、活动结束后,班委负责打扫卫生,另外安排人员将借来的烧烤烤具及其他的炊具带回。
六、活动所需物品
小书桌两个,报纸数纸,三支笔,烤具三个,液化气一个,放调料的小碗数个,炭,油,调料,肉,蔬菜,丸子,纸牌两副,三国杀一副。
七、活动注意事项:
(1)在活动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摔伤,扭伤,碰伤,且要提前准备一些药品,以备紧急之需。
(2)活动过程以娱乐为主,不要因为比赛结果而争吵。
(3)在活动过程中,安排人员进行卫生打扫。不要将垃圾仍的到处都是。
八、后期工作:
1、团支书写好活动总结,班委和同学们也要写好活动感受。
2、班委开会总结活动的不足,做到及时改正,在下次举办活动不要再出现类似问题。
关键词:税收公平;经济公平;社会公平;传统税收公平观;“三层次”税收公平观
一、传统的税收公平观及其局限性
(一)传统税收公平含义的阐释
按西方税收学界的一般解释,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具体包括两层含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所谓横向公平,是指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相同数额的税收,即税制应以同等的方式对待经济条件相同的人。纵向公平是指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不相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数额的税收,即税制应以不同等的方式对待经济条件不相同的人。可见,西方税收公平的内容主要集中于税收负担本身如何公平分配。有的学者如瓦格纳也从社会公平的角度作了一些研究,但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应如何改善不平等竞争的公平问题,即税收的经济公平则没有论及。
(二)传统税收公平观的局限性
其实,传统税收公平含义的局限性是明显的,也是客观存在的。
1.考察视野不开阔
2.涵盖内容不丰富
传统税收公平观因考察视野的狭窄,决定其涵盖内容上的缺陷。在传统理论中,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是核心和灵魂,然而,这只是涉及税负如何在纳税人之间的公平分配问题,或者说仅仅是税制的设计过程,而没有涵盖税收征管、税款使用等过程,故难以体现广泛的公平。应该说,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公平分配固然很重要,但仅有这个是不够的,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收公平。如,在税款使用中,如果政府将依据公平原则征收上来的税收并未按纳税人的意图满足公共需要,没有为纳税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而是被用来满足少数政府官僚的挥霍和贪欲,那么这种税收是不可能称之为公平的。
因此,对税收公平的理解和判断,必须延伸到经济的、社会的角度,必须对税收公平作广义的理解。否则,只考察税收自身小环境的公平合理必然是不全面的,不可能把握税收公平的全部内涵。
二、税收公平内涵的重新审视――“三层次”税收公平观
从公平的价值实现角度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包含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方面。由此,对税收公平的全面理解,也应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方面。而且,杨斌(1999)曾指出:“在这种条件下只讲负担公平,税收的公平就不能说是完全的、真正的。因而税收公平问题,不仅包括税收负担和税款使用的公平合理问题,而且包括经济环境的平等和社会公平两个层次。”因此,可对税收公平含义作出一种扩张性解释,即税收公平应包含三个层次内容,即税收的负担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和税收的社会公平。
(一)税收的负担公平
政府税收直接表现为纳税人利益的付出。所以,纳税人必然会关心两个问题:一是税收负担是否公平合理地分配于每个纳税人,包括税收负担是否与每个纳税人的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相一致,以及各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是否保持均衡;二是税收的使用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利益及多大的利益。由此,便有第一层次的税收公平,即税收的负担公平,或称税收本身的公平。
税收负担公平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并形成两种制约:一是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其隐含的逻辑是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不同的税收)。这是对政府征税合理性的一种制约,它有利于限制政府不顾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而随意课征。同时,它也是税收公平含义中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并通过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这个
“十字坐标”来体现。二是就纳税人整体而言,纳税人获得的因政府税收的使用而增加的价值必须与纳税人因付出税款而减少的价值相接近或一致。这是对政府征税规模(税收分配总量)合理性的一种制约。因为纳税人缴税后,尽管税款的所有权已归政府所有,但是,政府也不能随意使用纳税人的血汗钱,更不能大肆挥霍,必须接受纳税人的严格监督(主要通过严格、完善的公共预算程序),以保证税款被用以发展社会经济、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福利。可以想见,在一个存在大量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贪污等现象的社会环境中,不论税收自身“小环境”是如何的公平合理,这都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收公平!正如杨斌(1999)所言:“只考虑征税的合理,不考虑税款使用的合理,这样的税收公平观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纳税人向政府支付了“昂贵的”公共品价格,这对纳税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税收负担公平不仅考虑了政府征税的公平合理性,而且考虑了政府征税规模的公平合理性。就税收“小环境”而言,其内涵是比较全面的,故可称之为狭义的税收公平。倘若税收所依存的社会经济环境能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也不存在收入分配和财富占有的不平等,那么只要谋求税收的负担公平,就可基本实现税收公平目标。然而,税收所依存的社会经济环境并非这种“理想状态”,而不平等竞争和社会分配不公甚至两极分化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常态”。因此,对税收公平含义的全面理解,就不能只着眼于税收“小环境”,必须考察税收的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层次。这种“三层次”税收公平观,可称之为广义的税收公平。
(二)税收的经济公平
税收经济公平是指通过课税机制为所有的市场利益主体建立机会平等的经济环境。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市场已具备平等竞争的环境,且税收政策本身对平等竞争没有妨碍的情况下,则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即税收对所有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纳税人都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二是在市场不具备平等竞争环境的情况下,则要求建立一种有效的课税机制,对市场实施差别征税,以消除各种不平等竞争障碍。简言之,就是通过对税收中性或非中性的主动选择,使税收有利于维持或促成平等竞争的经济环境。
(三)税收的社会公平
税收的社会公平内容最早见于瓦格纳的社会公平原则。在该原则中,他不仅强调税收负担应当公平合理分配,而且强调利用税收手段来矫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重要作用。所谓税收社会公平,是指通过课税机制对社会再分配发挥作用,使社会成员之间的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结果处于相对均等状态,以实现社会公平目标。税收社会公平的实现,主要是通过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等手段来完成。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政策体系中,税收只是其中的重要工具之一,但并非全部,它还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各种转移支付政策。
在强调税收的经济公平之后,还要强调税收的社会公平,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特权、垄断、占有自然资源差别及不道德经营等不平等竞争会形成极不公平的市场收入分配格局。即使是平等竞争,但由于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别,也会导致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甚至两极分化。所以,即使能充分实现税收经济公平,也不一定能自动实现社会公平,仍必须借助于税收社会公平,即政府通过课税机制对高收入阶层进行“削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抑制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
总之,税收公平包含税收的负担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和税收的社会公平三个层次内容。只有这三个层次的公平目标都达到,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收公平。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存在不平等竞争的因素较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较突出。因此,强调“三层次”税收公平观,对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平税制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中国现行税制的公平性考量
(一)现行税制的税收负担公平分析
税收负担公平包括政府征税的公平合理性和政府征税规模(税收分配总量)的公平合理性两个方面。
1.政府征税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征税的公平合理性是要求政府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合理地分配或分摊税负,体现纳税能力相同者应缴纳相同税收的特征。考虑到地区间、产业间的税负差异及合理性将会直接影响到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及公平合理性,所以,下面从地区间和产业间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1)地区间税负差异分析
由于政府收入形式不规范,除税收收入外,政府收入中还包括相当数量的预算外收入及制度外收入等。因此,仅用税收收入占GDP比重的小口径宏观税负,并不能说明中国宏观税负内在的实质性问题。本文以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中口径宏观税负来描述中国东部、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带的税负情况。
从表1可看出,在现行税制下,除了2001年西部的宏观税负略低于东部0.74个百分点、2002-2003年西部与东部持平外,其他连续3年西部宏观税负都要远高于东部,最大相差4.4个百分点(2004年)。中部的宏观税负在6年中都是最低的,它与东部税负的最大差距为3.84个百分点(2001年),与西部税负的最大差距为7.68个百分点(2004年),且除了2006年外,其他5年的税负都不超过9.5%。另外,从图1也可直观地看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带的税负差
异情况。
可见,西部地区宏观税负水平要明显高于或基本持平于东部地区,更是远高于中部地区。这种地区税负分布状况显然是有失公平。根据税收公平原则理论,即使是同样的宏观税负水平,在中国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条件下,东部与中西部的税收负担也不能说是公平合理的。
(2)产业间税负差异分析
当前中国产业和行业间的这种税负不均衡状况,将明显有利于东部地区,而不利于中西部地区。因为,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很不合理,主要行业和产品均属于税负较高的行业和产品,使中西部地区的宏观税负偏重。一是中西部地区的三次产业构成比例很不合理,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较大,而其所能承受的税收负担能力却非常有限,这就可能使第二、三产业的税收负担加重。二是中西部地区第二产业的内部结构不合理,主要行业和产品均为税负较高的行业和产品。
2.政府征税规模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政府征税规模(税收分配总量)的公平合理性,是要求政府通过税收手段组织的财政收入总量应是(相对)公平合理的,体现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所付的财政成本与全体纳税人购买公共产品所付的税款价值相接近或一致的特征。如征税规模过大,说明纳税人向政府支付了“昂贵的”公共产品价格。就纳税人而言,这是很不公平的,此时的税收分配总量就不具公平合理性。相反,如征税规模过小,将导致全体纳税人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对于征纳双方而言,这也是不合理的。
可见,当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所付的财政成本大大超过了全体纳税人所付的税款价值,纳税人支付了“昂贵的”的公共产品价格。对于纳税人来说,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二)现行税制的税收经济公平分析
1994年,以“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为主要指导原则而建立起来的现行税制,初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培育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税制改革的渐进性,加之新税制执行不到位,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现行税制中有悖于税收经济公平的因素日渐突出。
1.现行增值税的经济公平分析
2.现行财产税制的经济公平分析
在相对完善的财产税体系中,对经济公平具有较大影响作用的税种主要有遗产税和赠与税、房产税等。目前中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而对房产的征税是实行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并存的模式。从现行的财产税制来看,有悖于经济公平原则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实行内外有别的两套房产税制并存模式,导致内外纳税人间的税负不公,不利于两者间的平等竞争。目前,内资企业和个人是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而外资企业和个人是适用《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财字[1951]第133号)。从两税法的税制构成要素来看,二者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别。这不仅使中国的房产税制很不规范,而且造成内外纳税人之间的房产税负不公,违背了税收经济公平原则。二是未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造成中国促进个人参与市场竞争起点公平的税种缺失。应该说,遗产税和赠与税在均衡财富分配、防止两极分化、鼓励勤劳致富、引导公益捐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早已为世界各国所公认。然而,近年来,中国亿万富翁“成批”地出现,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但具有“罗宾汉税”特征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一直未开征。
3.其他税种的经济公平分析
在其他税种中,目前中国存在较突出的违背经济公平的税种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等。一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只适用于内资企事业单位和中国公民,而同样享用了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却不需纳税。这不仅违背了城建税负担与纳税人受益基本一致的原则,而且导致内外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严重不公,破坏了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环境保护税的缺失,导致“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难于落实,使排污者与非排污者之间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这也是造成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与自然不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现行税制的税收社会公平分析
1.调节高消费的消费税制的社会公平分析
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征税。通过对消费品课以重税、轻税或免税,可以体现国家消费政策,因而消费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税种。应该说,现行消费税不仅基本体现了调节高消费、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立法精神,而且也贯彻了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过,由于相对较窄的征税范围和不尽合理的税率结构安排,导致消费税在调节高消费、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作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2.调节高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制的社会公平分析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最重要税种。然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已暴露出诸多缺陷,难以担负起有效调节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重任。一是分类所得税制模式无法对个人(或家庭)的全部或主要收人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因而难以有效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功能,甚至还可能使社会公平程度恶化。二是分次分项的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费用扣除制度,根本无法考虑纳税人赡养家庭人口多寡、是否属残疾人、老人等因素,不能全面考察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因而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原则。三是税率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一些勤劳所得税负要远高于非勤劳所得税负的极不合理现象,从根本上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四是税收征管不力,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主要管住了工薪阶层,个税调节贫富差距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甚至还起到逆向调节作用。
3.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保障税制的社会公平分析
四、重塑中国税收公平机制的构想
针对当前中国税收公平机制存在的问题,在借鉴西方国家税收公平政策方面的经验及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目标的基础上,从税收公平的三个基本层次出发,分析重塑中国税收公平机制的有效路径。
(一)中国税收负担公平的实现路径
1.促进政府征税公平合理的政策建议
实现地区间及产业间的税负公平分配,促进政府征税的公平合理目标,可采取以下两个方面的对策:一是加快增值税转型改革,消除增值税制对产业税负公平分配的影响。二是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必要调整,充分发挥税收优惠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主要调整思路是:税收优惠政策应由突出区域导向逐步转为突出产业导向为主、区域发展导向为辅,以贯彻实施国家的产业政策。
2.促进政府征税规模公平合理的政策建议
促进政府征税规模的公平合理性,应采取以下四个方面对策:一是抓住有利时机,按照“宽税基、低税率、简税制、严征管”的原则,全面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适当降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最高边际税率,降低中国的微观税负和宏观税负,促进政府征税规模的公平合理。二是进一步按照“一清、二转、三改、四留”的改革思路,继续推进税费改革工作,切实降低“费负”水平。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四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目标的要求,适时地改革公共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税收监督机制,提高公共支出效益。
(二)中国税收经济公平的实现路径
1.完善增值税与促进经济公平
加快增值税改革,是实现中国税收经济公平的根本途径。主要措施有:一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当前国际上增值税发展的主流,早已为欧共体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它兼具公平与效率,不仅有利于各行业、企业间的税负公平,而且有利于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重工业、采掘业、原材料业等资本密集型行业减负“上阵”,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二是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包括合理放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使许多经营规模较小的纳税人得到公平的税收待遇;适当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可考虑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6%和4%分别调低为5%和3%,平衡两类纳税人之间的增值税负担。三是适当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种较为可行的方案是,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建筑安装业两个税目纳入增值税的课征范围。
2.完善房产税与促进经济公平
改革和完善房产税制,将有利于为纳税人创造税负公平、竞争平等的税收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改革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存局面,统一征收房地产税。因为,将房屋与土地分开征税是不科学的,实际中也难以操作。二是拓宽税基,扩大征收范围。从国外房地产税收政策看,通常贯彻“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基本原则。㈣可考虑将房地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到广大农村地区,并将居民住房纳入课税范围,增加炒房者的投机成本。但是,对每户居民用于自住的一定面积和价值标准以下的房屋给予免税。三是统一计税依据,合理确定税率。将现行房产税的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从量计征(按面积计征),统一改为按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征税,实行从价计征方式。在税率设计方面,应按房地产不同用途,分别设置高低不同的差别幅度比例税率。四是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完善房地产评估市场。这是房地产税制正常运行的必要前提和基本保证。
4.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与促进经济公平
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将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适当平均社会财富,因而有利于维护个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起点公平。从现实国情看,中国已初步具备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主要条件,包括税源基础、法律环境和民意基础。主要设想:一是税制模式的选择。鉴于目前中国有关财产申报、登记、继承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很健全,房地产评估市场还不完善,税收征管水
平不高等因素,建议选择总遗产税制模式。二是课税对象的确定。可参照国际的通行做法,采用宽税基,尽可能包括纳税人的各类财产。另外,财产所有者在死亡前5年内发生的所有赠与财产,也应并入遗产总额征税。三是免征额的确定。从发达国家看,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征税面大致在2%-5%,即只有最富有的一小部分人,才是该税的纳税人。考虑到中国现阶段真正富裕起来的人仍是极少数,建议免征额设定在500万元人民币比较合适。四是税率的设计。考虑到保护公民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及税收征管简便等因素,建议采用6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为50%。
5.完善其他税种与促进经济公平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将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这也符合当前中国积极发展小城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方针;扩大纳税人范围,将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均纳入征税范围,促进平等竞争;改变计税依据,建议以纳税人的销售(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调整税率,可实行0.1%-0.5%的幅度比例税率。二是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考虑到当前我国最大的环境污染源状况,建议环境保护税主要包括水污染税、二氧化硫(SO2)税和垃圾税三个征税项目;在计税依据选择上,水污染税应以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为税基,二氧化硫税应以纳税人排放硫的数量作为计税依据,而对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的,应以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税基,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产品的,应以其产品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在税率设计方面,应注意三个问题,包括税率高低的选择、税率的统一性和税率的形式。
(三)中国税收社会公平的实现路径
1.完善消费税与促进社会公平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充分发挥其正向调节功能,促进社会公平。一是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根据当前中国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向,至少还有一些具有重要调节意义的新兴奢侈品和高档消费品未纳入课税范围,如高档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高档钢琴及其他乐器、高档裘皮制品、高档保健品及滋补品、高档软饮料及饮品等。这样,消费税税目可增至19个左右,属于中间型消费税模式。二是合理调整税率结构。从国外经验看,为达到节约粮食的目的,通常是对粮食酒课以重税。建议将粮食白酒的比例税率由20%调高至30%,并将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由20%降至10%;对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按10%的税率征收,其税率偏高,建议降至6%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