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其他酒食用酒精)

仅对以木薯或代用品为原料的蒸馏酒和配制酒

15

16

总酯

仅对威士忌、俄得克

17

总醛

18

总酸

仅对威士忌

19

碱度

仅对俄得克

20

非酒精挥发物总量

仅对白兰地

21

22

企标中的其他项目

企业标准中应有酒精度、感官指标;酒精度≤20%vol蒸馏酒和配制酒应有微生物指标。

2004年2月24日关于发布《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及检验单位的通知(全许办〔2004〕09号)

1总则

1.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食用酒精产品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用酒精产品。

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

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对《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宣贯;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乙22号

邮政编码:100833

电话:010-68057559

传真:010-68054904

负责人:王延才

联系人:赵建华、唐小雨(010-6857559)、李传林(010-68396514)

2.3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用酒精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用酒精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

2.4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承担(见附件1)。企业可将所抽取样品送附件1中所批准的任一个检验单位检验。

3企业取得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企业必须符合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申请取证产品;

3.2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见附件2);

3.3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

3.4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见附件3);

3.5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

3.6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4申请和受理

4.1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4.1.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4.1.3换证企业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

4.1.4按产品标准GB10343-2002《食用酒精》要求检验合格的报告复印件一式三份(审查部、审查中心、企业各一份)。

4.2申请和受理程序:

4.2.1企业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式三份)。

4.2.2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4.1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4.2.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书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4.3无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企业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

4.4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4.4.1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经济联合体也可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在申请时注明,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都取得了生产许可证或经审查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时,经济联合体方可取证,只有以经济联合体的名称出厂的产品,方可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4.4.2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除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外,还应填写《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见附件4)。

5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5.1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1.1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企业可要求予以回避;

5.1.2审查组应由生产许可证高级审查员、审查员组成。审查时请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参加;

5.1.3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5.1.4审查组成员一般为2~4人。

5.2现场审查

5.2.1审查部自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5.2.2由审查部确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企业。

5.2.4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按《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见附件5)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组长应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

5.2.6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企业,如不接受或不配合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应按不合格处理。

5.2.7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审查部应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6产品抽样与检验

6.1对于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根据《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见附件6)抽样,并填写《生产许可证检测样品抽样登记表》(见附件7)一式三份。审查组应对抽样过程的真实性负责。

6.2企业应在封样后15日内将样品送(寄)至检验机构。

6.3检验机构在收到企业送交的抽样产品后,应确保产品质量检验活动符合《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并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审查部二份、企业一份)。检验机构应对检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6.4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企业,如不接受或不配合产品检验应按不合格处理。

6.5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审查部应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7审定与发证

7.1证书填写方式:证书中填写产品名称,每个企业一张证书。

7.2本次换证,因产品标准和对旧实施细则有重大修改,企业应按本实施细则要求重新换证。

7.3审查部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申证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

7.4审查部应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申证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按全许办[2002]60号文的有关要求,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请书(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原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原件一份)、产品检验报告(原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7.5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审查部汇总的合格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7.6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定。

7.7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公告。

7.8经审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审查部。

8生产许可证的监督与管理

8.1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

8.2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

8.3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由审查部提出重新检验和评审方案,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并安排补充审查。

8.5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将更名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

8.6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登报申明,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将报刊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或补发证书。

8.7获得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和有效期。

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记、编号为:XK16-118-XXXXX

其中“XK”表示生产许可证标记,“16”表示行业编号,“118”表示产品编号,“XXXXX”表示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8.8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他人使用。

8.9销售食用酒精产品的企业,应保证所出售的产品已获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8.10参加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遵守《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违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9收费办法

9.1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

9.2根据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及公告费。

9.3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4公告费:每种产品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5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精神执行。

9.6产品检验费:每种产品800元,由企业向检验机构交付。

9.7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10附则

10.1本实施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4)09号文件批准正式实施。

10.2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即行作废。

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路361号

邮政编码:530022

电话:0771-5841875

电传:0771-5860161

联系人:周伟邦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7号

邮政编码:450004

电话:0371-6370826

电传:0371-6325987

联系人:杨长军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81号

邮政编码:250100

电话:0531-8118751

电传:0531-8118781

联系人:苏本玉

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5号

邮政编码:150036

电话:0451-82318953

电传:0451-82314708

联系人:王福龙

浙江方圆食品与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4号楼

邮政编码:310013

电话:0571-85025980

电传:0571-85026326

联系人:陈小珍

食用酒精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的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

申请产品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

备注

粉碎:粉碎机、输送机、混配料机、

以糖蜜为原料的,此项不做要求。

蒸煮:预煮锅、蒸煮罐、加酶罐、

糖化:糖化锅、加酶罐、

发酵:发酵罐、输送泵

以糖蜜为原料的应有磅秤、贮罐、稀释罐。

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

审查方法

此项

不适用

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

1.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企业有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但职权不明确,或无文件明确规定。

无机构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是否制定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

查有关文件。

制定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可测量。

制定了质量方针,但质量目标难以测量。

未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贯彻实施。

1.是否进行了宣贯,各级人员是否知道并理解。

3.是否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考评。

1.查记录。

2.查文件。

3.与各级人员交谈。

同时满足3条审查要点的要求。

不满足各条审查要点的要求。

1.是否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

2.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查文件。

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且明确规定了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规定不明确。

无质量管理制度。

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2.查考核记录。

满足审查要点。

不满足审查要点。

二、生产资源提供

1.是否具备满足申证产品的生产设施和场所。

2.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的最大生产能力。

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不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1.是否具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2.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

按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生产能力(可检查设备档案并进行现场核实)。

现场检查申证产品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生产能力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是否产出合格产品。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和计量设备。

2.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

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的检测能力(可检查档案,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1.检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2.在用检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

2.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抽查5-10名(不足5名全抽)技术人员(必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座谈,或查阅有关档案文件和培训记录

抽查的技术人员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较好,且参加过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抽查的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一般,且未参加过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质量管理知识不足。

抽查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不足,且未参加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对质量管理知识不了解。

三、技术文件管理

检查所有申证产品的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齐全配套。

缺设计任务书。

缺计算书、总图。

抽查部门(必须包括车间)在用的设备图纸。

抽查的图纸与实物完全一致。

抽查的在用图纸中,有不一致(含图纸与实物不一致)。

抽查的在用图纸中,3处以上不一致,图纸与实物不一致。

抽取在用的工艺文件(关键工序必抽)进行检查。

抽查的工艺文件正确、完整、一致,且签署、更改手续正确完备。

抽查的工艺文件中(不包括关键工序)有无工艺文件或存在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方面的错误,或签署不全,或更改手续不全。

抽查的工艺文件中无关键工序。

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1.查文件管理制度。

2.分别在文件管理、使用部门各抽3-5种文件,查文件批准、有效性和修改情况,验证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无专门的文件化的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完善。

无管理制度;或指导生产的技术文件中有2份及以上是非有效版本。

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检查有关文件和记录。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

无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

四、采购质量控制

制定了采购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制度,内容齐全。

制定了采购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制度,内容不完善。

无采购原材料质量控制制度。

制定了供方评价准则,对所有供方进行了评价,并从合格供方中进行采购。

一般件未从合格供方中采购的未超过10%。

未制定供方评价准则;或未对供方进行评价;或关键、安全件采购未从合格供方中选择;或一般件未从合格供方中采购的超过10%。

原、辅材料和外购件供方及外协单位的名单和供货、协作质量记录齐全,对供方及协作方质量控制有效。

供货、协作质量记录不全。

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检查有关检验或验证规定,并抽查10份检验或验证记录。

按规定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齐全。

规定不够完善;或检验、验证有缺漏项,记录不齐全。

无进货检验、验证规范;或未按规定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无检验或验证的记录。

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1.查有关制度和考核办法。

有制度,正常执行和考核。

制度不够完善,考核记录不全。

无工艺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抽查3-5名工人(关键工序操作工人1名)进行现场考核

抽查的工人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抽查的一般工序操作工人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抽查的关键工序操作工人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2.是否在工艺流程图上标出质量控制点。

查工艺流程图或有关工艺文件。

关键工序设立了质量控制点。

设立了质量控制点,但未在工艺流程图或有关工艺文件上标出。

重要工序或关键特性未设立质量控制点。

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

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1.查每个质控点的操作控制程序。

2.现场抽1-3个质控点,查实施情况。

操作控制程序内容不够完善,或执行欠佳。

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2.查管理制度。

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及检验管理制度(含部门、人员职责权限、检验项目、检验内容等)及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符合要求。

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不能独立行使权力,或管理制度不全。

无检验机构;无专(兼)职检验人员;无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2.企业如有委托检验项目,必须委托有合法地位的检验机构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

委托检验符合要求,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

有规定、有记录和检验状态标识,检验符合规定。

规定不够完善,个别检验未按规定进行,记录不全,个别漏检验状态标识。

无规定,或基本不按规定检验,无记录,没有检验状态标识。

有有关规定,且执行,并记录。

记录不全,或个别未重检。

无规定,不重检,或重检后无纪录。

2.出厂检验和试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其合格证;现场检查产品包装和标识。

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齐全,按规定进行产品包装和标识。

无出厂检验报告及其合格证,或产品包装和标识不符合规定。

1.生产现场是否整洁有序。

2.布局是否合理。

现场查看。

厂区、车间及库房清洁、明亮,工作环境条件满足生产需要,生产场地布局合理,道路通畅,原辅材料、半成品和工装器具等按规定放置,及时清除了回料、废弃物、油垢。

厂区、车间及库房脏乱,工作环境条件差,布局不合理。

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

不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及实施安全生产制度。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1.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制度。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3.车间库房等地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

4.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和防护。

有些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安全措施欠缺。

2.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料排放、噪声污染及卫生要求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三废排放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存在危害人身健康情况。

1.查有无环保部门的有关证明。

2.现场查看。

有证明,存在一定问题。

无证明。存在严重的三废排放和噪声污染问题。

质量管理职责

审查组长:

年月日

生产资源提供

技术文件管理

采购质量控制

过程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检验

文明安全生产

总计

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企业盖章)

注:否决项中如有不合格,在对应位置打×表示。

企业地址:

邮编:

型号规格:

联系人:

传真:

审查组根据《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和《食用酒精产品生产审查组长:

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

对该企业进行了审查,共计审查出:

轻微不合格项目款、严重不合格项目款、否决项目款。审查组织单位(章):

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审查结论是:。

(注:审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年月日

姓名(签字)

单位

职称(职务)

审查分工

审查员证书编号

食用酒精生产许可证换(发)证产品检验规则

GB10343—2002《食用酒精》

GB/T394.2—1994《酒精通用试验方法》

GB/T394.1—1994《工业酒精》

2、抽样方法

从成品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不超过三罐;从成品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每桶抽得样品应取等量并均匀混合成一个样;也可从车间暂贮罐中抽取已经检验合格的样品,抽样率为一罐。

THE END
1.关于饮料酒的说法正确的是饮料酒是指酒精度在0.5%vol以上的酒精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蒸馏酒和配制酒。发酵酒是指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蒸馏酒是以粮谷、薯类、水果等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饮料酒;配制酒是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436074435336076892.html
2.饮料酒分类(破黄酒白酒葡萄酒等各类)清晰展示《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饮料酒酒精度数在0.5%voI以上的酒精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蒸馏酒和配制酒,包括无醇啤酒和无醇葡萄酒,通过思维导图的方式,让您对酒的分类一目了然。 亿图脑图MindMaster原创思维导图社区提供海量优质的思维导图模板资源,一个各类https://mm.edrawsoft.cn/template/1505888
3.饮料酒酒志词条我国目前对饮料酒的定义是指供人们饮用且乙醇(酒精)体积分数在0.5%~65.0%的饮料。其中包括各种发酵酒、蒸馏酒及配制酒。http://www.cnjiuzhi.com/entry/yinliaojiu.html
4.()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A、露酒 B、黄酒 C、鸡尾酒 D、啤酒https://www.shangxueba.com/ask/20728226.html
5.根据制造方法的不同,饮料酒可分为发酵酒和配制酒(露酒)()酒按酿制的方法大致分为蒸馏酒、酿造酒、配制酒。()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蒸馏酒是以粮谷、薯类、水果、乳类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勾兑而成的饮料酒,下面属于蒸馏酒的是() A.白酒 B.黄酒 C.葡萄酒 D.白兰地 E.威士忌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具有保健食品批文的配制酒生产只需取得配制酒生产许可证即可()https://www.shangxueba.cn/hangye/EC667ADA.html
6.经一定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改变了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的翻译是a露酒是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经一定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改变了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The liquor flavored or scented with fruit juice is take the liquor, the fermented alcohol or the edible ethyl alcohol as the liquor base, by the ediblehttp://eyu.zaixian-fanyi.com/fan_yi_7620738
7.《枸杞酒》国家标准发布将有助于推动枸杞酒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生产工艺和原料分为3类 枸杞酒是以枸杞为主要原料,经发酵或配制而成的饮料酒,按照生产工艺和原料分为枸杞酒(发酵型)、枸杞果酒、枸杞酒(配制型)3种类型。其中,枸杞酒(发酵型)可直接标示为“枸杞酒”。 孟镇解释说,依据《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饮料酒分为四大类,即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露酒。在https://www.ccn.com.cn/Content/2022/05-20/0816553899.html
8.这些食品类别是小作坊不能随便生产的?《中华大众共与国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六条划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物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运营活动,理当合乎本律例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包管所生产经营的食物卫生、无毒、无害,食物药品看管治理部门该当对其加强照管规画。 http://www.linqifoods.com/news/3302.html
9.酒精工艺学(精选八篇)通过此案例教学,学生很好地掌握了酵母连续培养的基本工艺:按顺流方式,在一只或几只顺次连接的罐中进行,它为连续发酵准备了种子扩培的必要条件,酵母糖化醪连续加入首罐,同时添加酵母种液,酵母糖化醪沿酵母扩培罐或罐组流动,酵母不断增殖,当醪液从酵母罐或酵母罐组最后一罐流出时,已是成熟的生产用酵母菌种,应及时送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kybmr2e.html
10.白酒基础概念知识和基本生产工艺流程整理白酒详细工艺一阅表文章详细介绍了酒的分类,包括发酵酒、蒸馏酒和配制酒,重点阐述了白酒的名酒分类,如世界名酒和中国名酒的历史与发展。此外,还深入探讨了传统白酒的生产方法,如固态发酵法、半固态发酵法和液态发酵法,以及整个生产工艺流程的关键环节。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https://blog.csdn.net/Wang_Deji/article/details/132162622
11.饮料酒分类主要根据不同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进行分类。 3类别 编辑 发酵酒(酿造酒) fermented alcoholic beverages 范围:适用于淀粉质(或糖质)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酒。 定义: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原料,主要经酵母发酵等工艺制成的、酒精含量小于24%(V/V)的饮料酒。 http://baike.soso.com/v69661643.htm
12.白酒怎么出厂,白酒是怎么制造出来的中国特有的一种蒸馏酒。由淀粉或糖质原料制成酒醅或发酵醪经蒸馏而得。 {0} 2,生产白酒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白酒是食品的一种,所以生产白酒需要正规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酒类流通证,白酒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https://www.meijiu.com/cs/1147800.html
13.蒸馏酒是指以粮谷和水果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蒸馏酒是指以粮谷和水果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A.正确B.错误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刷题练习的工具.一键将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手机刷题,以提高学习效率,是学习的生产力工具https://www.shuashuati.com/ti/192668e1cd67429d8ae2603762873e36.html?fm=bdbds0e663d8996ae1eca09a0b1d6276826e6
14.资料有关“食品分装”的几个问题1631505其他酒 1.配制酒(露酒、枸杞酒、枇杷酒、其他) 2.其他蒸馏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水果白兰地、水果蒸馏酒、其他) 3.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奶酒、其他] 1506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 十六、蔬菜制品 1601酱腌菜 酱腌菜(调味榨菜、腌萝卜、腌豇豆、酱渍菜、虾油渍菜、盐水渍菜、其他) https://m.163.com/dy/article/EKAHURR605454N3F.html
15.一款你不可不知的酒知识在倒上科普知识酒 酒的分类 图片发自简书App 酒的种类,按其性质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即发酵酒,蒸馏酒与配制饮料酒(简称配制酒): 1、 发酵酒 图片发自简书App 发酵酒是指用谷物、果汁等为原料,并在一定容器内经过一定时间的窖藏而产生的含酒精饮品。这类酒品的酒精含量一般都不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十几。这类https://www.jianshu.com/p/c9d49a79e3a3
16.标识标签管理规定8篇(全文)(四)米酒:以米类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调和或不调和酒精而制成之酒。 (五)其它蒸馏酒:前四目以外之蒸馏酒。 六、再制酒类:指以酒精、酿造酒或蒸馏酒为基酒,加入动植物性辅料、药材、矿物或其它食品添加物,调制而成之酒精饮料,其抽出物含量不低于百分之二者。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nwrrp3j2.html
17.酒水文化(1)按酒的生产方法分类 酒的生产方法通常有三种,发酵、蒸馏、配制,生产出来的酒也称为发酵酒、蒸馏酒和配制酒。 1、发酵酒是指用制造原料——通常是谷物与水果汁直接放入容器中加入酵母发酵而酿制成的酒液,常见发酵的酒有葡萄酒、啤酒、水果酒、黄酒、米酒等。 http://m.linkshop.com/blog/show.aspx?id=253823
18.1505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质量管理核心提示: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https://www.foodmate.net/zhiliang/qs/162826.html
19.白酒行业一文全梳理(一)酿酒按工艺可划分为发酵酒与蒸馏酒 白酒是中国特有的酒种,与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等并称为世界四大蒸馏酒。白酒主要以高粱等粮谷为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产品。 (二)白酒按照香型种类划分 https://m-robo.datayes.com/feed/detail?id=89566
20.白酒新国标——《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同时,在新版国标当中,白酒种类可以按糖化发酵剂、生产工艺、香型三个维度进行划分。 3、配制酒定义与最新分类 在新版国标中,配制酒是指以发酵酒、蒸馏酒、食用酒精等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和/或再加工制成的饮料酒。 同时,在《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中,对于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白酒”https://www.baijiutriangle.com/mobile/post/article/642/?pk_source=o+r65F1n0fpoCoY+jru3zQ==&pk_campaign=_sp_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