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事联办名称:我要开酒厂(小作坊)
二、联办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新办)
(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经营场所证明
3.个体户委托代理人证明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免提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开办者的,复印件)
4.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使用证明
5.主要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说明
6.拟生产的食品品种和生产工艺说明
7.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8.食品安全承诺书
3.营业执照(免提交)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免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免提交)
2.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3.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免提交)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免提交)
5.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免提交)
7.《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四、办结时限
1.个体工商户注册:1个工作日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新办):1个工作日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1个工作日
我要开酒厂(小作坊)“一事联办”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结果送达
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0717-5333708
0717-5333142
办理地址: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7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一事联办”窗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