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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解决好粮食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保障种粮农民根本收益是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关键一环。本文从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的中国特色与时代背景出发,着重分析政府层面、市场层面以及农民层面在构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中的内在逻辑,并据此提出实现路径,健全和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保障我国口粮绝对安全。
[关键词]粮食安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一、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的中国特色与时代背景
截至2022年末,我国耕地面积19.14亿亩,[4]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目前我国有近2.3亿户农户,[5]户均耕地面积8亩左右,耕地总面积虽然在世界排第三位,但人均耕地面积却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6]2022年,我国粮食产量68653万吨,[7]占全世界粮食总产量的四分之一,但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决定了保障口粮绝对安全依然存在较大压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上作了诸多有益探索。
(一)大国小农“中国特色”与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二)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是新时代稳粮惠农重要原则
粮稳天下安,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农业强国必须突破的难题。党的十八大以前,为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出台了直接补贴、农机械补贴等补贴政策,但受当时社会条件制约,补贴力度有限,作用效果并不明显。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适时优化完善惠农利农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包括耕地保护、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等,不断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种粮农民收益政策保障体系,稳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补贴标准,扩大保险范围和保险报销比例,切实提高了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水平,稳粮惠农的理念贯穿始终。
(三)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然要求
二、保障种粮农民收益破解“谁来种粮”难题
(一)兼顾粮食公共产品属性与商品属性
种粮农民内生性利益与粮食安全制度规制相互制衡。一方面,粮食的私人产品属性决定了种粮农民追求内生性利益扩张。经济系统内粮食的两个基本经济属性是产品与商品,表现为私人物品性质。从耕种收益来看,起初人们通过大规模扩大耕地面积的方式提高粮食产量,随着资本进入,转向对更高质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加剧了对耕种收益的追求。从市场交换环节来看,粮食具有商品的属性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但粮食是生活必需品,其自身的价格波动幅度会远小于粮食供求量的实际变化程度。另一方面,粮食的公共产品属性与粮食安全制度规制。其一,粮食安全政策的制定目标要在一定范围内维持粮食的供给与需求处于相对稳定的安全状态。通常情况下,粮食安全制度会鼓励种粮农民提高粮食产量,但粮食生产者具备相应的自主权和选择权,政府只能通过制定相应的利益机制吸引生产者,从而实现既定的粮食安全目标。其二,粮食安全主观调控政策影响种粮农民收益。当粮食的供给量远小于粮食的需求量时,政府需依据政策调控一部分储备粮食的粮价,确保公众基本粮食安全。其三,粮食安全制度的落脚点就是保障公众的基本生存安全。
(二)兼顾耕地资源利用提效与保障种粮收益
(三)兼顾激发内生种粮动力与规范引导资本参与
小农户亏损与资本志愿不足表现出双向动能不足。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细碎化导致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加之非农就业劳动力转移,种粮经济比较收益与实际收益相对降低,[18]农民的收入重心不断从土地上转移出去。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小农户在转型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盲目的生产决策,使得劳动投入回报进一步减少。同时在生产过程中缺乏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不仅种粮效率低下,而且产出也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形成小农户种粮“亏钱”的表象特征。另一方面,低收益预期与土地“非粮化”限制,加剧资本“不愿”进入农业领域的意愿。经济作物种植收益明显高于粮食作物,面对收益倍差,资本通常通过“非粮化”种植方式追求种地利润,但近年来农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非粮化”的严格管控,直接降低了资本下乡的收益预期。
三、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的实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21]这就要求我们紧扣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双赢主线,全方位思考目前农民种粮可持续增收障碍因素,从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政策保障等方面破解种粮农民增收致富难题,真正做到使种粮农民“挣钱得利”,走实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粮食安全之路。
(一)健全赋能机制:处理好补偿与协调的关系
一是健全种粮利益补偿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涨价、补贴提价、保险报价“三位一体”政策优势,延伸补偿补贴空间,优化补偿补贴方式,破解“售粮困难”。全面铺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综合分析粮食生产农资成本、市场供求、土地租金、人工成本、宏观政策等诸多因素,及时制定补贴实施方案,加大对重要生产区域、粮食重点产区、规模经营主体补贴力度。[22]同时,实行农业补贴与粮食生产长效挂钩奖惩机制,实现多生产粮者多补贴、少生产粮者少补贴、不生产粮者不补贴,稳定农民收益预期。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守饭碗,地是粮之本。逐级扛稳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坚持农地农有、粮地粮用,加快制定耕地保护立法,推动耕地保护考核和粮食安全考核“一体化”。立下省、市、县、乡四级耕地保护“军令状”,层层分解加快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连片建设任务,着力构建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交叉监督、专项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全面推行“田长制”,护好“饭碗田”,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
三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从立法层面明晰农民土地具体权益,厘清产权归属和土地属性,同步引入市场化机制,依法、公开、透明、规范土地有序流转工作程序。构建“土地股份合作+托管服务”平台,设立由政府主导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农村土地银行或农村土地交易所规范农村土地交易买卖。严格落实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打造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处置“闭环”管理机制。
(二)畅通可持续发展机制: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一是优化要素流动市场。构建农村信用评定体系,全力拓宽资本要素融入渠道,发挥资本建设农村的作用,切实有效维护小农户合法利益。各地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要立足本土实际,织密普惠“三农”金融网格,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高标准培育农村劳动力要素,从数量和质量上齐头并进、双线发力,既精准引进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对口人才投身农业建设一线,又要转变思路、破除壁垒,畅通劳动力流转渠道,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二是发展高效粮食产业。以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循着绿色优质健康方向,树牢绿色发展思维,将绿色循环发展贯穿粮食产业生产全过程、全链条。大力发展真绿色、真有机、真健康生态粮食,健全绿色粮食消费法律法规,建立粮食生产生态效率测算评估体系。鼓励粮食主产区建立品质品种品牌控制体系,全面推进营养导向型标准化生产,实施“绿色优储”改造提升计划,完善质量可追溯管理,深耕健康性、功能性粮油产品研发,推进优粮联动优产、优粮卖出优价。
(三)完善引导机制:处理好保障与兜底的关系
三是合理利用小农资金。延伸农村普惠金融“触角”,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起或出资建立政策性、社会公益性、市场商业性“三位一体”金融机构,并携手完成与农民互助合作金融机构的互相促进与有效补充,持续保持金融惠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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