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煤炭行业,很多人大脑中的第一反应是,“双碳”背景下的煤炭行业是一个夕阳行业。煤炭行业真的是夕阳行业了吗?当前的煤炭企业是否还具有投资价值?
煤炭是主要由植物遗体经煤化作用转化而成的富含碳的固体可燃有机沉积岩,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相应的灰分产率小于或等于50%(干基质量分数)。
目前国内用于煤储量计算时所统计的煤炭灰分上限为40%。
煤炭灰分指煤炭彻底燃烧后所剩下的残渣,灰分是有害物质,可分为外在灰分和内在灰分。
外在灰分是来自顶底板和夹矸(夹在煤层之中的其他岩层)中的岩石碎块,它与采煤方法的合理性有很大关系,外在灰分通过洗煤大部分能去掉。内在灰分是成煤的原始植物本身所含的无机物,内在灰分越高,煤的可选性越差。
动力煤中灰分增加,发热量降低、排渣量增加,煤容易结渣;一般灰分每增加2%,发热量降低100kcal/kg左右。冶炼精煤中灰分增加,焦炭强度下降,石灰石用量增加;灰分每增加1%,焦炭强度下降2%,高炉生产能力下降3%,石灰石用量增加4%。
硫分是煤中的有机硫,是以有机物的形态存在于煤中的硫。
卡(cal)是一个能量的工程单位,我们常说的“燃烧我的卡路里”,就是这个卡。
能量对应的国际制单位是焦耳(J)。大家之所以喜欢用工程单位,是因为工程单位更直观。
水的比热容为4.2kJ/(kg·℃),也就是说,1kg的水温度升高1℃,需要吸收4.2千焦的热量。数据有零有整,使用起来很麻烦,于是干脆定义一个新的单位卡(cal),1cal=4.1859J,这样1千卡就是1千克的水温度上升1摄氏度所需吸收的热量(实际还受温度、气压条件轻微影响,暂忽略不管),用起来就很方便了。
由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及其他能源的发热量不同,为了使它们能够进行比较,通常采用标准煤作为折算单位。
标准煤是指热值为7000kcal/kg的煤炭,是标准能源的一种表示方法。
原煤的平均发热量约为5000kcal/kg,俗称“5000大卡煤”,大卡是千卡的意思。5000大卡为20929.5千焦。另外还有5500大卡,秦皇岛港下水煤价用的就是5500大卡煤。
我国常用的能源与标准煤的单位重量折算比率是:原煤为0.714,原油为1.429,天然气为1.33。
双碳,即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简称。2020年9月,中国明确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碳达峰就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以下为国家标准GB/T5751-2009《中国煤炭分类》中的分类方法。
煤炭的分类,主要基于两类参数:一类是用于表征煤化程度的参数,包括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干燥无灰基氢含量、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低煤阶煤透光率;另一类是用于表征煤工艺性能的参数,包括煤烟的粘结指数、煤烟的胶质层最大厚度、煤烟的奥阿膨胀度。
采用煤化程度参数(主要是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将煤炭划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褐煤和烟煤的划分,采用透光率作为主要指标,并以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为辅助指标。
无烟煤亚类的划分采用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和干燥干无灰基氢含量作为指标,如果两种结果有矛盾,以按干燥无灰基氢含量划分的结果为准。
烟煤亚类的划分,同时考虑烟煤的煤化程度和工艺性能(主要是粘结性)。烟煤煤化程度的参数采用干燥无灰基挥发分作为指标;烟煤粘结性的参数,以粘结指数作为主要指标,并以胶质层最大厚度(或奥阿膨胀度)作为辅助指标,当两者划分的类别有矛盾时,以按胶质层最大厚度划分的类别为准。
褐煤亚类的划分采用透光率作为指标。
先根据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等指标,将煤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再根据无灰基挥发分及粘结指数等指标,将烟煤划分为贫煤、贫瘦煤、瘦煤、焦煤、肥煤、1/3焦煤、气肥煤、气煤、1/2中黏煤、弱黏煤、不黏煤及长焰煤。
我国烟煤占总量的75%左右,无烟煤与褐煤一共占总量的25%左右,其中无烟煤占12%左右,褐煤占13%左右。
各类煤有一个编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十位数按煤的挥发分分组,无烟煤为0,烟煤为1~4,褐煤为5。个位数,无烟煤类为1~3,表示煤化程度;烟煤类为1~6,表示粘结性;褐煤类为1~2,表示煤化程度。
各类煤炭的分类图如下。
煤炭除了按煤化程度和工艺参数来分类外,还可按粒度和品种来分类。国家标准GB/T17608-2022《煤炭产品品种和等级划分》中进行了介绍。
煤炭产品根据粒度不同可以划分为12类。另外,常说的三八块煤是指规格在3cm-8cm的块煤。
煤炭产品按其用途、加工方法和技术要求划分为四大类、27个品种。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粒度、发热量、灰分、标称最大粒度上限、磷、氯、砷、汞、氟含量。
四大类为精煤、洗选煤、筛选煤和原煤。
精煤:原煤经过洗煤,除去煤炭中矸石,变为适应专门用途的优质煤。冶炼用炼焦精煤,灰分小于等于12.5%;其他用炼焦精煤,灰分在12.5%~16%之间;喷吹用精煤粒度较小。
洗选煤:经过洗选加工,清除了大部分或部分杂质与矸石的煤,粒度有不同范围。
筛选煤:经过筛选加工后,清除了大部或部分杂质与矸石的煤,其粒度分级下限在6mm以上。
原煤:指煤矿生产出来的未经分选和筛选加工,仅经人工手选矸石后的煤炭产品。
前面的煤炭分类是按煤化程度或品种来分的,煤炭如果按用途,主要可分为动力煤、炼焦煤、化工用煤等。
动力煤指用于作为动力原料的煤炭。一般狭义上就是指用于火力发电的煤;从广义上来讲,凡是以发电、机车推进、锅炉燃烧等为目的,产生动力而使用的煤炭都属于动力用煤,简称动力煤。
动力煤就分类来说,主要有褐煤、长焰煤、不黏煤、贫煤、气煤以及少量的无烟煤。从商品品种来说,主要有洗混煤、洗中煤、粉煤、末煤等。
对动力用煤的质量要求相对来说比较低。
习惯上将具有一定的粘结性,在室式焦炉炼焦条件下可以结焦,用于生产一定质量焦炭的原料煤统称为炼焦煤。
从分类上来说炼焦煤主要是烟煤,从品种来说精煤主要用于炼焦煤。
根据我国的煤炭分类标准,烟煤中的贫瘦煤、瘦煤、焦煤、肥煤、1/3焦煤、气肥煤、气煤、1/2中黏煤都属于炼焦煤。
炼焦煤主要用于生成焦炭,通常按用途分为冶金焦(包括高炉焦、铸造焦和铁合金焦等)、气化焦和电石用焦等。
化工用煤是用来生产化学工业原材料的煤炭。
从分类上,煤化程度较高的无烟煤,是主要的化工用煤。
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主要包括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
无烟煤主要用于化工用煤或动力煤。褐煤主要用于动力煤。
烟煤中,粘结性弱的煤炭通常用作动力煤;粘结性强的煤炭由于价格较高,一般只用作炼焦煤;炼焦煤种中粘结性低于主焦煤但高于动力煤的煤种可以经过洗选作为配煤炼焦,也可以直接用作动力煤,这部分煤炭(包括贫瘦煤、瘦煤、1/2中粘煤、气煤)2021年的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16.7%。
不同类型的煤炭上市公司如下。
煤炭按照灰分、硫分和发热量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质量等级。
详见国家标准GB/T15224.1-2018《煤炭质量分级第1部分:灰分》、GB/T15224.2-2021《煤炭质量分级第2部分:硫分》、GB/T15224.3-2022《煤炭质量分级第3部分:发热量》。
煤炭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完全成本。
而煤炭完全成本则是在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还考虑了其他间接成本和外部成本。这些成本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社会福利支出、资源补偿等。
我国煤炭价格从出厂价到真正消费地的价格形成当中有着复杂的形成机制,煤炭的市场价格体系一般包括坑口价、车板价、平仓价和库提价等等。
秦皇岛5500大卡山西优混煤平仓价,简称秦皇岛5500大卡煤价,通常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价。
市场上的煤炭价格指数主要分为产地、中转地及消费地三类。
产地价格指数主要为“三西”地区各自的煤炭交易中心发布的价格指数。
自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502号)以来,我国煤炭定价机制进入“新双轨制”阶段,即长协价与市场价并行的双轨制。
“新双轨制”区别于90年代的“旧双轨制”,彼时煤炭计划价、指导价和市场价并存:国有大矿首先要完成煤炭产量定额并按国家统一低价(计划价)出售给电力、钢铁、冶金、化工、交通等重要下游行业,超定额煤炭才能在限定范围加价(加价部分有指导价),小型煤矿价格随行就市(市场价)。
“新双轨制”下,国有大矿对下游发电供热用煤企业执行长协价,非电热企业购煤可采用市场价。长协煤覆盖了我国煤炭供应总量的80%左右,长协机制可以说是“市场压舱石”,可有效防范煤炭价格大幅度波动,是国家监控的重点。
煤炭长协价主要指的是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为港口平仓价(FOB)。2017年以来,煤炭长协价执行“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
2017~2021年下水煤基准价为535元/吨,煤炭价格区间范围为470~600元/吨。
2022年2月24日、28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煤炭长协定价机制,相比2021年11月的意见稿,核心变动有三:基准价调至675元/吨,合理区间为570~770元/吨(含税);浮动价参考指数剔除发电侧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首次明确晋陕蒙坑口煤长协价合理区间。本次正式文件中的基准价下调3.6%,浮动区间下限调高了3.6%、上限调低了9.4%,波动区间收窄。
2022年,下水动力煤年度长协基准价675元/吨,较2020-2021年的535元/吨大幅提升,长协上限价格770元/吨。同时,电煤现货限价执行1.5倍长协,港口限价1155元/吨。
2022年,实际长协价格约724元/吨,离上限有一定空间;京唐港动力煤均价1273元/吨,全年均价超过电煤现货限价10.3%,且大幅高于电煤年度长协价格。
2022年10月31日,发改委印发《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则上每个煤炭企业电煤中长期合同任务量不应低于自有资源量的80%,不低于动力煤资源量的75%,其中,2021年9月份以来核增产能的保供煤矿核增部分按承诺要求全部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
作者:微光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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