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削减煤炭,不作为领导将被问责
《石家庄市削减1500万吨煤炭工作方案》确定,石家庄市年度削减煤炭量计划为:2013年完成削减煤炭300万吨,2014年完成削减煤炭400万吨,2015年完成削减煤炭400万吨,2016年完成削减煤炭300万吨,2017年完成削减煤炭100万吨。
方案要求,严格涉煤项目审批,新上燃煤项目实行用煤量减量替代;暂停审批储煤场和洗煤项目;污染企业搬迁,实行煤炭消费减量;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格分类管理,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2014年3月15日之前禁止耗煤量较大的新项目投产。
为完成目标任务,石家庄市将削减煤炭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工作情况,由督察组进行明查暗访、延伸督查和跟踪问效,每年年底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对于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以及没有完成年度减煤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实行约谈、调离、免职等问责处理;对实干苦干、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和重用。
11项举措削减现有1500万吨用量
《石家庄市削减1500万吨煤炭工作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前采取11项措施,确保完成净削减1500万吨煤炭任务。
压缩钢铁产能,削减煤炭227万吨。到2017年,石家庄市需压缩炼铁产能374万吨、粗钢产能482万吨(含石钢搬迁炼铁产能212万吨、炼钢产能210万吨),共涉及河北钢铁集团石钢公司、河北敬业集团有限公司、西柏坡钢铁有限公司、河北丰达钢铁有限公司、河北石鹿特钢有限公司5家企业,合计可削减煤炭227万吨。
压缩焦化产量,削减煤炭371万吨。对没有审批手续的4家焦化企业实施综合执法予以关停削减煤炭340万吨;对其它3家焦化企业以2012年产量为基数压缩产量20%,削减煤炭31万吨;两项合计削减煤炭371万吨。
压缩化肥产量,削减煤炭49万吨。对全市10家化肥企业以2012年产量为基数压缩产量20%,削减煤炭49万吨。对新乐市金万泰化肥和循环化工园区金石化工按产能各压缩产量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