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区直和国家、省、市驻东港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东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港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为统筹谋划好“十四五”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日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日照市东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多部门合力攻坚,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建成11个空气监测站点,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加强无组织废气整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深入推进城区裸露土地治理、油烟净化和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绿化提升、岸线修复、湿地保护、资源养护、河道治理”五大工程,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排查入河排污口552个,按照“一河一策”开展流域治理,完成527个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和7处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全区721个入海排污口溯源监测,建立入海排污口台账,组织开展沿海养殖行业尾水处置试点;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全区29家涉危废企业和8家实验室全部纳入了日常管理。在山东省2020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结果中,东港区取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类别评价第一名的好成绩。
2020年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62微克/立方米、8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市前列;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区重点市控河流断面达标率实现100%;劣Ⅴ类水体全部消除,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第一类、第二类)保持100%,地下水水质实现稳中向好;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51.7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值64.2分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合格率达到93%以上,合规处置率100%。
(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生态安全格局进一步优化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建成国家级生态镇3个、省级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村5个、市级生态村260余个、省级“绿色学校”9所、市级“绿色学校”22所、省级“绿色社区”4家、市级“绿色社区”24家、“环境教育基地”11个。2020年东港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按照“一源一策”原则,2020年底完成“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和水系生态综合整治。
(三)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著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占比提升18个百分点。总部经济、商务金融、宜居康养等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网红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工业加快转型升级,农业稳步发展,港产城海加速融合。
(四)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形成“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境统计、信用评价等多项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监管、监测、监督“三监”联动试点。
建立非固定污染源清单式管理机制。积极落实清单管理,实施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考核。
建成全覆盖、精细化的智慧环保平台。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全区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充分利用市级层面“两网两线一系统”智慧环保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点、监控网络建设及网格化环境监管,将线上监控与线下执法相结合,实现智能化环境监管。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建立覆盖区、镇(街道)、村三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考核的“五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成立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指挥部,制定出台《东港区大气质量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方案》《东港区蓝天保卫战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规章制度和配套政策文件,明确各部门防治职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合力攻坚,构建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建立区、镇、村三级完整的湾长、河长、林长组织体系,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
(一)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建设美丽中国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阶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环境污染防治进入新阶段,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了更深入的要求,是东港区“三区同建、三个前列”,奋力开创现代化海滨强区建设的关键时期。
(二)存在挑战
全区环境质量距离全面稳定达标的目标仍有差距。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果脆弱,扬尘精细化管控工作机制仍不健全。水环境质量仍不稳定,崮河流域内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成果有待进一步检验,河道补水、生态修复工作仍需研究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仍存在压力。海洋污染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涛雒镇传统沿海养殖行业亟需实现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结构性污染矛盾依然存在。在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之下,能源、资源、环境等要素制约不断加剧,传统行业绿色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压力依然突出,能源、运输结构调整、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变等压力增大。
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尚未形成。初步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但在推动各方面责任落实上还有一定差距。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智慧化环境管理水平和科学、精准、依法治污的支撑保障能力仍有待提高。
贯彻落实“生态立市”战略,锚定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海滨强区远景目标,从源头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日照建设。
坚持顶层设计、多元共治。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路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化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协同管控。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行“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的协同管控,重点在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和陆域海域污染协同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控环境风险方面发力。
坚持未雨绸缪、防控风险。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强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加强生态系统修复提质,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
坚持长效机制、智慧监管。以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体系为基础,提高制度供给的精细化、法治化与社会化能力,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科技攻关,为智慧决策、精准治污提供支撑。健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功能,推进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形成全区环保领域智慧监管新局面。
坚持生态为民、生态惠民。整体施策、多策并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与保护,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
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初步建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更加合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全区重点河流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海洋生态环境持续达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现代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健全。
表一东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一)环境治理
1
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36
33
约束性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1.7
83.9
3
地表水考核断面年均值达标率(%)
100
100%
4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0
5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全面消除
预期性
6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7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98.4
99.4
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完成上级任务目标
≥55
9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753
10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209
11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2675
12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134
(二)应对气候变化
1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市分解任务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3.61
15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4.8
(三)环境风险防控
16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7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有效保障
(四)生态保护
18
生态质量指数(EQI)*
稳中向好
19
森林覆盖率(%)
25.71
25.96
20
化肥使用量(折纯量)(吨)
13798
21
农药使用量(商品量)(吨)
875
22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亩)*
14.05
23
自然岸线保有率(%)
注:①带*的指标“十四五”统计口径较“十三五”有调整。②具体目标最终以市分解任务为准。③--为未统计指标。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本区环境管控要求、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快建立以东港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和乡镇(单元)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行业产能布局,逐步形成以城市经济、园区开发、乡村振兴三大板块为支撑,区域协调、陆海统筹、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严格空间准入加强空间用途管制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应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加强全区自然资源保护、各类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制定各层次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切实落实环境准入清单。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实施管理,强化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持续实施“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推进禁养区养殖户清理及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加强耕地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滨海湿地等生态系统,加大生态公益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贯彻落实“产业强市”和“生态立市”战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形成港产城融合发展生态经济圈,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高端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培育壮大生态产业,打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通道,引导产业生态化转型,培育生态产业化发展壮大。
(一)加快发展新型工业
加快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聚焦发展东港区钢铁配套产业园钢铁精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打造国家级绿色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加快推动日照空港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基地和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依托空港电子信息产业园平台及比特科技、至信科技等重点企业,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通航+”新业态,推动“通航+”产业经济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飞机零部件生产、小型飞机组装、航空维修及培训等航空产业。大力发展都市工业,推进日照空港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良性互动。以培育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和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海洋+”“互联网+”“标准化+”在制造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
(二)发展现代绿色生态农业
深入推进绿色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建设。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高水平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海水养殖模式向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和生态化转变。推进省级海洋牧场、现代渔业园区、省级水产养殖健康示范场、省级水产育苗原良种场等建设。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在“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区,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稳步削减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施用强度。示范推广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农作物、果茶菜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并以此带动周边区域农业绿色发展。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五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
(三)做强做大现代服务业
推进高端服务经济集聚发展,调优经济结构。充分发挥主城区、驻地区的优势,提升发展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围绕产业链部署服务链,推动虚拟现实数字产业园等生产性服务业扩量提质、融合集聚,发展壮大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创意、健康服务、现代体育。力争“十四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
(四)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深化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品质提升、要素集约、开放合作,提升“生态东港”品牌,努力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探索创建低碳景区和“无废景区”,强化“无废”和低碳体验。以旅游行业为媒介,开展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示范项目,开设“无废”课堂等研学活动,打造全方位“无废”和低碳文化传播渠道,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
(五)培育壮大环保产业
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做新做优环境服务业,推行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做精做专资源综合利用业,加强秸秆、粪污等综合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构建协同高效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依法实施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
(一)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
加强产业和企业科学布局谋划,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严控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重金属、内分泌干扰物(EDC)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全周期的建设项目。
(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
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以“两高”行业为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能源梯级利用、流程再造等设备技术工艺,深入推进节能改造。到2025年,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至103.2千克标准煤/吨。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突出抓好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提升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水平。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推动园区绿色循环低碳转型
推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园区绿色规划建设水平,推进钢铁配套产业园梯级利用山钢余热,整合规划余热利用、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工程,实施生产生活配套、废物处理等设施资源共享,实现污水、废热等资源综合利用。
引导园区产业发展向绿色低碳化转型。以绿色低碳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立低碳产业价值链,实现各园区产业互补、跨区协同和错位发展。鼓励工业园区争创生态工业园区和“无废园区”。推动空港经济开发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
(一)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度,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完成市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目标。新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壮大清洁能源规模
清洁高效利用煤炭。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原则,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持续开展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加快提高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推进日照港LNG接收站及冷能延伸利用项目建设,探索发挥涛雒片区沿海、滩涂优势,发展清洁能源和渔光互补、海上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加快推进东港区城郊供热工程项目,提升清洁取暖比例,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用热水等用能需求。2025年底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市定目标值;完成农村清洁取暖市定任务,完成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
(三)调整运输结构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
构建高效集约绿色流通体系,打造鲁南临港物流中心。加快推进推动日照港绿色港口、空海联动物流集散基地等项目建设,搭建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建设无缝衔接的多式联运体系,建设集“海空铁公管”于一体的现代临港物流枢纽。大力发展低碳交通、绿色仓储,加快车用LNG加气站、充电桩布局建设,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筹建车用废电池回收体系,开展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新建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项目要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确保铁路专用线与主体工程同步投运。2025年年底前,主要港口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运输方式比例达到70%以上。
完善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设施建设。新增和更新出租车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占比80%。到2023年,在用财政资金购买交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达到100%,社会车辆用能清洁化提高到5%;公交(除保留必要交通战备、抗险救灾等应急车辆外)、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新能源占比100%,在用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30%;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力争50%以上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比重达到70%。
淘汰升级运输工具。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船和国一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到2025年重点区域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2025年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
(一)建设绿色节约型政府
推进政府机关节能减碳,开展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政府机关能耗监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倡公务活动绿色出行,大力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严格执行车辆节能降耗规定。引领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应用,依托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等模式,推进公务出行绿色低碳化。实施政府绿色采购,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中使用节能产品、再生产品和绿色产品比重。2025年年底前,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党政机关率先打造节约型机关。
(二)引导鼓励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消费
倡导消费者购买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鼓励使用符合环保纺织标准和绿色服装标准的纺织品和服装。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简化快递物品包装并加强回收再利用,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共享。
(三)推进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控制
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5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大对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的开发和推广。2025年年底前,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下降5%和6%。
(四)广泛开展绿色低碳和“无废城市”宣传活动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领域治污攻坚,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夯实阶段性成果基础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加强NOx、VOCs等PM2.5和臭氧污染重要前体物的协同治理,协同推进温室气体减排,实施分区分类分时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着力推进工业企业集聚区、港口码头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到2025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稳定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
(一)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
有序推进燃煤、燃油、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加强锅炉行业超低排放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稳定运行。严格控制水泥等行业脱硝氨逃逸。开展水泥等建材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水泥行业实施全流程、全过程深度治理,推进铸造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2023年年底前,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二)深化重点行业VOCs全过程治理
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进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实行VOCs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管控。加大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推广使用力度,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推动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进VOCs重点排放企业厂界、重点工业集聚区周边建设VOCs监督性监测点位,实现智慧监管。定期开展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持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从严管理烟气旁路设置。加强餐饮油烟、汽车维修等生活消费领域的VOCs治理,提高水性建筑涂料源头替代比例。2025年年底前,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的加油站,按省里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加强陆域移动源及油品管控
采取自动监控和人工抽测模式开展排气达标监管。在用机械以及新增国三机械,按照计划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健全完善柴油货车运行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运行轨迹、排放水平等。每年组织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施工工地、国省道等为重点,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到2022年,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扩大至城市建成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
(四)推进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完善扬尘管控长效机制。将场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建筑工地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全面排查辖区内裸露土地,建立健全台账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苫盖等治理措施。实施矿山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在基建、开采环节实施严格实施有效的抑尘措施。落实城市道路分级管理作业标准,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
(五)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履约管理。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对恶臭投诉较多的重点企业安装电子鼻。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氨排放标准,加强监测与控制。开展畜禽养殖业大气氨排放调查,加强源头防控,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开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
采取人工巡查、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监测监控焚烧秸秆情况。
(六)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研究制定其他行业本地差异化管控措施并严格落实。定期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组织企业修订“一厂一策”减排清单,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七)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分解落实省、市达峰目标任务,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行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加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管理,做好目标分解和定期评估工作。在建材等行业领域实施减污降碳行动,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水泥等行业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
积极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开展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实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一)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落实《日照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水质定期监测机制,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升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到2023年,完成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率达到60%。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整治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镇驻地、中心村、风景区。集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分类施策,建立治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力争到2023年完成已排查出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2025年年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占比达到55%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急处理能力及重点工业企业汛期污染管控能力。
(二)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污染源
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整治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实施差别化流域环境准入政策,强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和水环境质量底线约束机制的应用。
集中力量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日照水库、傅疃河、巨峰河流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河湖淤积底泥、水面及沿岸农业生产生活废弃物、畜禽养殖污染源、沿线闸坝及沟渠临时拦截的生产生活污水或灌溉尾水,整治破损堵塞的城镇雨污管网,开展城市雨污水管道清掏。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工程,逐步淘汰高毒农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三)系统治理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根据《关于加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有序推进全区美丽河湖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推进河岸空间的管控,开展绿化工程建设,着力修复河湖流域湿地,加强水面垃圾的清理,优化滨水空间景观。对人工湿地系统进行常态化维护保养,持续发挥湿地对氮磷污染物的高效净化作用。推进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EOD)项目和崮河流域“厂网河”一体化建设,实施生态补水和水资源调蓄,保障必要的生态流量。采取生态增殖放流措施,逐步恢复主要水体水生生物多样性。2023年年底前,力争完成全区镇级以上幸福美丽河湖建设任务;2025年年底前,湿地保护率达到75%以上。
(四)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体系
对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统一配置与调度,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持续降低万元GDP水耗。建立重点用水单位名录,严格开展节水评价。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加强重点领域节水改造工作。加强行业工业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强用水统计监督,提高农业、工业及城镇等用水计量率。2025年年底前,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2.5%以上。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检漏和更新改造,完善节水器具推广机制。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2025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力争市政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1%。
(五)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和规范化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警示牌、隔离网等规范化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及上游区域污染综合整治。
(一)健全陆海统筹的衔接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近岸水体-入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治理体系。坚持“一口一策”原则,实施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类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积极推动涛雒入海排污口及近岸海域在线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完善环境执法监督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分批开展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实行渔港渔船负面清单管理。规范落实《日照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及联合监管制度(试行)》,定期评估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能力,2025年年底前,石臼港区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严格海水养殖环境准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海水养殖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和海水养殖规划环评审查,强化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环境监管。
(二)加强海域污染联防共治
强化近海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涛雒镇海水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依法规范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推动海水养殖环保设施建设与清洁生产。加强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摸清近岸海域海水养殖现状,依据养殖水域滩涂管控要求,依法依规清理违法违规养殖活动。
开展港口和船舶污染治理。深化商港商船污染防治,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港船衔接的生产生活废水、雨水和冲洗废水等收集处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实现正常运行,做好船、港、城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和衔接。鼓励淘汰20年以上的航运船舶和渔船,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推动日照港建设绿色港口。加强航道、海洋工程污染管控。开展渔港和船舶修造(拆解)企业摸底排查。开展船舶修造业突出环境问题拉网式排查、规范整治。开展阜鑫渔港等重点渔港环境治理,配齐渔港污染防治设施,推进渔业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垃圾收集处置工作。2025年年底前,纳入名录管理的渔港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
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劣行动和“净滩”行动。开展川子河等入海河流陆海协同治理,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净化和生态扩容工程,进一步削减河流入海污染通量。做好海上垃圾清运工作,以城镇生活区、滨海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水浴场等区域为重点,实施“净滩净海”工程,加强入海河流、港口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塑料垃圾防控,打造“无废海滩”。2025年年底前,刘家湾亲海空间垃圾收集率达到100%。
加强陆源污染控制。开展沿海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加快雨污管网建设改造,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以及面源污染防控。
(三)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严格落实功能分区管理,进一步保护和恢复特定区域的生态系统及其功能。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实施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加快推进蔡家滩林场和太阳湾海岸等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措施,遏制局部海域互花米草快速入侵趋势,逐步恢复海岸带生态系统健康。2025年年底前,全区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市分解任务目标。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管,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健全管理制度。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改建或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推进全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轮排查整改。
巩固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加大对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建立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评价机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引导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从严查处向农用地施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2025年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完善和规范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监测井建设质量控制和运行维护,建立监测数据报送制度。加强集中式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理,建立污水管网渗漏排查机制,减少管网渗漏。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防范地下水污染风险。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及环境风险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一)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制度为抓手,严格限制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和处置难度大的新改扩建项目落地建设。积极发挥典型企业带动效应,推动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创建申报,构建绿色供应链,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循环,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拓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渠道。积极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工厂”。
提升固体废物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托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推动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全域申报,将实施排污许可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申报范围。加强对企业申报数据信息的质量审核,动态监管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
(二)加快推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分类处置
落实《东港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设施建设。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到2025年年底,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以上,实现“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目标。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实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涛雒镇农村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镇街道创建,引导易腐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促进有机垃圾集中收集和利用处置。探索将农贸、果蔬、海鲜市场等产生的有机垃圾纳入厨余废弃物处置体系资源化利用。结合“无废城市”建设,着力打造“无废小区”“无废村庄”示范样板。
提升建筑垃圾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分类处理、科学回收、综合利用等全过程管理,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加快推进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堆存、转移过程监管,积极探索污泥处置的新出路。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农业农村废弃物分类利用处置
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体系。着力构建“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厨余垃圾、果蔬垃圾、农村厕所粪渣等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建立“村收集、乡(镇)、区处理”的一体化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加大废旧农膜的回收力度。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结合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建设,资源化利用改厕粪污、畜禽粪便及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鼓励以大型养殖场为依托,建设有机肥加工、生物质制气等项目。以渔业规模养殖为突破口,推进贝壳、网衣、浮球等养殖生产副产物及废弃物集中收置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拓宽渔业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到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得到有效回收或无害化处理,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按照“以地定养、种养对接”原则,科学测算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促进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协调、规模匹配。新建规模养殖场(小区)应根据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粪污消纳用地情况、动物防疫条件,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场区位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对畜禽养殖行业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应配备与设计生产能力、粪污处理方式相适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设备,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应配备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消纳用地,采用堆积腐熟发酵等形式达到无害化要求后就地就近还田,或委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同推进。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完善田间地头管网和储粪(液)池等配套设施,畅通粪肥还田利用通道。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基本实现全量化处理利用,农牧循环格局基本形成。
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建筑物隔声性能要求,落实新建住宅隔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研究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持续开展“守护宁静”绿色护考活动。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
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从严从细组织实施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企业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及时更新重点生态环境健康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控机制。以排污许可为抓手建立环境风险源信息,汇总建立“一清单(污染源数据清单)、一本账(污染源问题台账)、一套表(污染源现场核查指引表)、一张图(污染源分布地图)”。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督促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实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装备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及时修订各级政府、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和专业化救援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推进海洋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和应急能力建设。以危化品码头、船舶修造(拆解)企业、海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风险隐患企业,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加强海洋环境应急船舶与应急物资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初步建成与海洋污染风险水平相适应的污染应急防备能力。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完善医疗废物处置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全链条闭环安全处置。
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放清单,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提升改造、实行特别排放限值、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行业治理措施,有效削减重金属排放量。加强涉重企业环境监管,提升企业内部重金属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加强自动监测设施建设。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加强辐射安全培训,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杜绝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等事件发生。做好对闲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废旧放射源的监督检查和收贮工作,确保废旧放射源100%安全及时收贮。加强移动探伤放射源作业场所管理,确保放射源处于安全受控状态。按照上级部署修订辐射应急预案和配套执行程序,完善区、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核与辐射应急物资储备,提升辐射应急监测仪器装备水平,加强应急队伍能力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调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新污染物治理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对企事业单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督促企事业完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含量限值。
严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环境风险。探索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监测机制,重点监测畜禽粪污中国家禁用或作为新污染物进行控制的抗生素种类。推动落实畜禽养殖场抗生素监测主体责任,鼓励推行第三方监测,严格防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途径的抗生素污染和环境风险。
加强生态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开展保护成效检测评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强化林业资源保护利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合理布局蓝绿空间,推进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建设。实施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工程建设,解决好生态空间破碎化问题,连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到2023年,“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治理完毕,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6%;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稳定在37%以上;2025年年底前,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设率达到90%、80%、70%,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80%。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陆域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水产种质资源调查,科学开展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群体,依靠水生生物实现水体生态的良性循环。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及时更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管控和治理。加强对东港区海滨及重要河口湿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提升对重点区域的生物安全监测能力和监管力度。
(一)打造全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领域的EOD模式实施路径典范
加快实施“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开发项目”,一体谋划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以“水资源功能区”为核心、以“生态屏障区”为纽带的“4个生态农业板块,1个生态渔业板块、1个生态旅游板块、1个科技示范板块”特色生态产业圈,以项目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构建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高度统一的生态型综合体,开辟“既是保护手段又是开发措施”的发展路径。
(二)打造“港产城海”融合发展新路径
推动日照港建设国际领先的智慧绿色港口。实施“十大环保工程”,优化布局、改进工艺、提升管理、综合防治,全过程一体化推进减污降碳;推进东煤南移,实施“港口工业岸线退岸还海修复整治工程”,改善港城空间关系和近岸海域环境,助力“美丽海湾”建设。实施以“远控岸桥+自动化轨道吊+无人集卡”为基本布局的顺岸开放式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石臼港区南区全封闭“一站式”智慧绿色大宗散货作业区,开辟绿色低碳发展的“港口路径”。
(三)打造产业转型与乡村振兴典范
推进陈疃镇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省级研学产业园、现代(蓝莓)农业产业园。继续推进陈疃镇从石材加工旧动能向现代生态农业新动能转型升级,坚持“特色产业做大、做细、做精”。通过“政校企”联合建设蓝莓产学研基地,加快蓝莓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试点推行绿色防控、节水滴灌、生态除草、施用有机肥等生态模式。通过建设蓝莓深加工园区、蓝莓科研平台、“智慧农业”平台、蓝莓数字农场、冷链物流园,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辟一条新旧动能转换的乡村振兴之路。
(四)按山海林田湖特色差异化培育“两山”转化模式
依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利用,探索差异化的“两山”转化模式。主城区以精致城市建设为核心,培育生态宜居、绿色低碳的人居典范;沿海区域在保护好自然岸线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美丽海湾”,助推滨海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涛雒镇逐步重塑渔盐古镇风采,打造独有的“渔盐文化+太阳文化”品牌;南湖镇充分改造提升凤凰湾(马陵水库)和石老山的生态环境,推进精品民宿向庄园综合体模式转型;西湖、三庄、陈疃和后村等乡镇围绕保水增绿主题,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精品农业建设,积极挖掘观光旅游项目;产业园区积极探索“生态+”发展模式,实现生态产业化发展。
(一)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及海域生态修复等工作成效的评估。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自评估,工程实施主体在实施修复全过程中,开展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
(二)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
围绕全区的山海林田湖资源,制定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本区生态产品数据库,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依据国家或地方出台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积极摸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三)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四)完善生态产品供需对接机制
积极打造或利用生态产品供需对接平台,推进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和碳交易,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元化路径。推广日照银行经验做法,积极试点两山银行,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推动生态资源转变成资本资金。创新生态资产权益抵押贷款机制,在实行“三权分置”基础上,重点做好农地经营权、海域经营权、林地经营权,三权抵押贷款,探索推出多种绿色金融产品。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治、行政、市场、科技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统筹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生态补偿、绿色门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规章制度。
(一)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在夯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和非固定污染源减排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能源监测体系,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健全环境治理信用制度和政务失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强化环保政务信用信息使用。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正面清单。
(二)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依托“天空地一体化”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推行视频监控、污染防治设施用水(电)监控,开展污染物异常排放远程识别、预警和督办。积极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科学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明确启动现场检查的衔接机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网络,助力精准执法。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实现气、水、土、声和辐射等多要素监测全覆盖。
优化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工作。探索开展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和环境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三)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环境顾问、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探索建设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完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五)加强普法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建立排污许可普法长效机制。突出现场检查的普法宣传,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组织“送法入企”活动,举办普法培训,开展执法帮扶,营造良好的排污许可守法环境。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制定自然资源资产分类清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强化自然资源产权权能保护和变化管控,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司法协同。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评价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实行“谁考核、谁监测”,统筹构建覆盖环境质量、城乡各类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实施生态气象保障重点工程,增强气象监测预测能力及对生态保护修复服务能力。
加快打造信用建设高地。全面加强信用东港建设,推动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推动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依托“信用中国(山东)”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建立覆盖机构和个人诚信账户。建立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信用记录,强化“新官不理旧账”等专项清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随意搁置既定规划另起炉灶,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
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各级财力与事权匹配。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和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保项目。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制度、环境保护成效等内容的宣传和交流。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过程中的典型示范宣传,扩大辐射效应。挖掘先进经验做法,做好典型报道。积极参与绿色中国年度人物、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树立先进典型。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