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学校于1951年3月9日,由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和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时名"湖南农学院",同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办于1903年的修业学堂,1994年2月,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学校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占地面积2.27平方公里,北领东湖秀色,南润浏阳河风光,校园环境幽雅,空气清新,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学校是农业部与湖南省共建省属重点高校,被教育部和科技部列为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2年进入本科一批招生。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和"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的办学理念,加快了改革发展步伐,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先后获得一系列重大荣誉和标志性办学成果:实现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劳动模范、"长江学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全国十大教书育人楷模等重大突破;两次荣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学校党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人才培养层次多样
经过62年的建设,学校已由一所单科性的教学型农学院发展成为以农科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术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7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5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98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02年开始向国外高校派出本科学生开展交流、学习和培训。现有在校研究生4700多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6000多人(其中独立学院学生8200多人)。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21万名。
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具有为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硕士生入学考试的资格,具有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MBA、MPA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类别的招生和培养资格,具有留学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资格,具有授予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等。
二、导师队伍实力雄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5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美国科学院院士2名,在岗博士生导师243人,硕士生导师758人,在职高级职称专家850人。有十八大党代表1人;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级现代产业技术体系科学家岗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00人;有"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先进留学回国人员、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24人;有"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人选、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湖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后备人选、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等303人。
三、培养条件优越
"十五"以来,学校加快校园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目前,建筑面积106.14万平方米,除土地外的固定资产总额达19.0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43亿元,馆藏图书191.51万册,校园网"万兆为主干,千兆到楼栋,百兆到桌面"覆盖全校,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完善。
四、对外交流日益扩大
学校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与英、美、加、法、日、韩、意、澳等10多个国家的20多所大学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日本鹿儿岛大学和冈山大学、泰国皇家理工学院、菲律宾中吕宋大学、波兰佛罗茨瓦夫农业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
有溢多利等多家单位在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如袁隆平院士经常参加我校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对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指导。
五、研究生教育成绩显著
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近五年来先后获得全国大中专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湖南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先进集体"、"湖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研究生思政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等荣誉称号。有1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有2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有23篇博士学位论文、77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有200余项科研项目获得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在科技创新竞赛中,研究生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30余项,多次获得"优秀组织奖"。面向未来,学校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湖南农业大学是您进一步深造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莘莘学子报考我校的研究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731-84618111
传真:0731-84618198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410128
一、报考条件
按当年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3、申请硕博连读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①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者。
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术型脱产硕士研究生,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课程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学位英语课程成绩80分及以上(或通过CET-6));
③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科专业研究性论文的考生优先录取;
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作为博士生的培养前途。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我校2014年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
7、在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
3、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湖南农业大学第10教学楼北103室。
4、报考材料要求
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或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以下材料。
①验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②《报考登记表》,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签署同意报考的的意见及盖章(在职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校概不负责。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名费
①报名费标准:300元。
②交费方式: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交纳报名费;不能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通过邮局汇款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汇款时必须注明自己的姓名和报名号。
汇款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410128)
收款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准考证发放: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报考资格初步审查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才能发放准考证,具体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NEXT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③考试地点:湖南农业大学(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了解考场)。
四、录取和学费。
1、录取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校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五、学制、毕业与就业
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毕业与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6、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有※的导师为外单位兼职导师,招生简章中的导师排名不分先后。
7、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在考试结束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