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是我国著名高等农业学府,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山西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入选高校。
山西农业大学始建于1907年孔祥熙创办的私立铭贤学堂,后发展为私立铭贤农工专科学校、私立铭贤学院;1951年改私立为公办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公布,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成立山西农学院;1979年更名为山西农业大学,成为改革开放初全国99所重点大学之一。2019年10月,省委省政府着眼山西省高等教育和农业科研改革发展大局,决定山西农业大学和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合署改革,成立新的山西农业大学。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53人、硕士生导师1046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83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9人,农业农村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2人等。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拟招生硕士研究生163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8名,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招生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要求
三、报名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录取后调入学校的选择非定向就业。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定向就业,确定拟录取后,须与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回原单位工作。
四、考生资格审查
五、初试
六、复试
七、调剂
八、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在确定拟录取后,届时统一在校医院安排体检。
九、录取
十、入学
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有正当理由保留入学资格(须符合入学资格),须在当年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考生学籍注册资格全面审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灵活授课的方式在集中学校学习(一般入学后第一、二、三学期分别安排1次集中学习)。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收费标准为元/年,其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收费标准为元/年。
十二、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元/次;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3000-8000元/年;学校助学金1500元/年;助研津贴1500元/年;优秀研究生奖励300-500元/生;助管、兼职辅导员4000元/年。
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公布,2019年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公布,2019年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
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80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拟接收推免生人数18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及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会计硕士()元/人·年,艺术硕士(MFA)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元/人·年,会计硕士()元/人·年,艺术硕士(MFA)元/人·年,其他专业8000元/人·年,学费标准按照基本学制3年计算。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元,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优秀生源奖学金
(1)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学历为一本以上本科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研考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50分,文科在6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4.学业奖学金
(1)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2000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享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A.凡被我校接受的推荐免试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B.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C.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D.一本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公布,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5.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以下若干研究生单项奖:科技成果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具体标准参看《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6.“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1.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学习形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纳入就业派遣,按规定发放《报到证》。非全日制的学生为在职、有工作单位的,如果需要《报到证》,则需要与原单位先解除工作协议,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
2.人事档案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3.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选择脱产学习方式在校就读,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缴纳住宿费后,学校安排住宿。
4.奖助学金
(1)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以下若干研究生单项奖:科技成果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具体标准参看《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工作实施细则》。
(2)“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考证培训机构,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考参加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②国民教育序列(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我校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开展专业实践。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2019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不限专业。
1.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高校应征入伍且已退出现役的应届或往届毕业大学生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2.考生须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我校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八、报名及资格审查
今年湖北省实行网上缴纳报名费,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
现场确认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九、初试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长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考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十、复试
4.MBA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长江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
报名条件:
(一)以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的人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学位的人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招生专业:
课程学习与考试:
1.课程学习:申请人根据各学院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有关课程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长江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学什么技能好,达到要求的学分;
2.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