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我国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下简称《目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哪些是畜禽?如今有了明确的官方说法!】
在最新公布的《目录》当中,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其中,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列入《目录》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目录》当中,猫狗均不在列。
为了制定本次《目录》,农业农村部先后征求了3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31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多次听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专家学者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不断修改完善之后才正式公布。可以说,《目录》凝聚了多方专业意见,并能反应社会大部分民众的声音。
在《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答记者问》中,透露了制定《目录》的四大原则:一是坚持科学,二是突出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四是与国际接轨。
【猫、狗均不属于畜禽】
在回答“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为什么这次没有列入《目录》?”一问时,负责人说到:“《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狗是否列入《目录》’的意见中,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目录》。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韩国《畜产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还应看到,随着时代进步,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
早在《目录》仍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农业农村部就已在官方说明中提出了狗“特化”为伴侣动物,不宜列入畜禽管理。所谓伴侣动物,意味着这种动物是出于陪伴人类的目的而存在,它跟人类生活在一起,有更密切的情感连接。
至于猫咪,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的安翔律师此前也曾在访谈中提及过:“猫从历史上就没有被纳入过《目录》,所以猫这种动物,从一开始基本上就是以伴侣动物的角色出现在人类社会当中,猫本身不具备任何食用和养殖的条件,也根本不具备检验检疫的条件,更做不到所谓的动物产品可追溯的目标。猫一直就不是一种畜禽可以用来食用。”(详情请点)
【不是畜禽,意味着什么?】
【网友疾呼:终于在2020年,我们等到了!】
2020年是国内动物保护领域里程碑式的一年——
2020年2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全国“禁野”实施!
2020年5月1日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且可食用白名单中不包括猫狗。
深圳禁食猫狗!
《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可以食用动物须经人工繁育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经依法许可食用且检疫检验合格的动物;在条例发布会上,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雍灵表示:“猫、狗并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也无法取得屠宰的检疫检验证,因此猫、狗等家养宠物不属于《条例》中可食用动物范围,应当禁止食用。”
珠海禁食猫狗!
2020年5月29日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经国务院批准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录》中不包括猫狗。
猫狗不再是畜禽!猫狗肉黑色产业链违法!
(如发现身边有疑似售卖猫狗肉的违法违规餐馆怎么办?进来看看:吃狗肉已经局部地区违法,您身边的狗肉餐厅,合法合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