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委畜牧兽医局招聘天津畜牧总站人员公告
人保局|2013-08-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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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有关规定,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管单位: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二)招聘单位:天津市畜牧总站
(三)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北高速公路入口处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能长期深入农村基层、乡镇及养殖场户,从事动物疫病诊断调查工作;
6、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本科起点),学士学位,动物医学专业毕业;
7、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本科起点),学士学位,动物医学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天津市非农业户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2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计划,于2013年8月2日至8月12日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网站(www.tjxmsy.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采取集中现场办理的方式。
报名地点: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A座)3楼。
联系人:骆维胡艳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计划招聘数与报名数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1、笔试。笔试为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兽医基础理论和预防兽医学等知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网站(www.tjxmsy.gov.cn)查询。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需要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2.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聘用
七、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或不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