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农业科技教育、农业经营管理、农作物种子经营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综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改革股。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制度草案,监督农牧业行政执法,指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开展系统内法律宣传教育培训,提出农牧业和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区农牧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监督指导农村改革政策的落实。指导国有农场场体制改革和现代农牧业建设。
(五)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措施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方向规模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措施制定。审核、汇总、编报系统年度预决算;管理局机关财务核算及本系统各行业的各项资金,监督检查各项资金的运转并保证局系统预算的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农牧业方面国内外经济合作项目资金的管理;负责监管局系统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农牧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农村农牧产业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起草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牧业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结构调整。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对垦区经济实施宏观指导,拟订垦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垦区基本建设立项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措施。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建议。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九)市场经济信息股。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农牧业和农村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贸易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国际农牧业经济技术组织的沟通合作事务。负责国家和自治区固定观测点成本工作的调查、分析汇总上报。
(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拟订和实施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畜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指导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投入品市场秩序监管、市场准入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体系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工作。
(十一)种植业股。拟订全区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销和售后的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拟订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产地检疫和依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
(十三)农牧业机械化股。贯彻落实上级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牧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牧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牧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牧机作业安全。依法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和试验鉴定等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等工作。组织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做好机关直属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与帅丰街十字路口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办公楼B座
联系方式:0478-89216090478-8921880
负责人:李泉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畜牧水产工作站
一、职能职责
(二)承担全区人工草地保护建设、标准化畜牧水产养殖场、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及人工草地建设指导服务工作,参与构建现代饲草产业生产、加工、储运体系。
(五)参与种畜禽养殖、饲草饲料、生鲜乳及水产品等产品质量与遗传资源的监督检查、追溯及检测等服务工作。
(六)承担全区渔业资源保护和养护,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协助农牧局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水产品捕捞证。
(七)承担渔业船舶、渔业船员登记管理的技术服务保障,提供全区水产品、饲料饲草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
二、机构:办公室、畜牧股、水产股、饲草饲料股
办公地址:临河区解放街旧农牧局
负责人:张世军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职能职责: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受区农牧业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
(二)宣传贯彻农牧业法律法规。
(三)负责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植物检疫、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动物防疫、屠宰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水产养殖、农机、渔政、农村宅基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法治宣传督查股
办公地址:临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办公楼B座
负责人:邱波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一、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区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清洁生产、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生态循环农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承担全区耕地质量信息、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
(二)开展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建设监测网络;承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指导服务,承担全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设,承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保护及耕地质量和土壤检测等业务支持工作。
(四)承担全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方案制定及示范推广等工作。
(五)完成区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生态能源股、农田建设股、财务股、耕地监测股
办公地址:临河区西区行政综合大楼12楼
负责人:韩学平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一、职能职责:完善农村经营制度,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负担、承包合同、土地流转、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委托代管、审计监督、产权及土地制度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健全新型经营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治理体系。
二、内设机构:1、农村经济统计股2、合作社指导股3、农村财务管理审计股4、土地承包管理合同股5、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河区金沙路西迁综合办公楼B座5楼
负责人:任志江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牧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围绕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高区创建,承担全区耕地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植物检疫,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新模式创建,新主体、新动能培育等工作;依托园区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料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集成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四)围绕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高区创建,策划、申报、承担并实施国家、自治区、市级、区级科技、农业领域重大项目。
(五)围绕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高区创建,做好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引进合作工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及合作共建,加快“产学研推”一体化协同发展。
(六)承担对从事种子生产经营者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证及备案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工作;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包括转基因品种检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七)承担对从事现代农牧业发展的乡镇(农场)农科人员、农业生产资料推广经营人员以及其他涉农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植保植检股、推广股、种业股、土壤肥料股
办公地址:临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办公楼B座5楼
负责人:何忠萍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农用拖拉机新车挂牌落户、农用拖拉机年检、农机驾驶员培训及年检、农业安全生产农机具调度、农机购置补贴
二、内设机构:农机监理股、农机股、农机购置补贴股
办公地址:临河区机关事务局综合办公楼B座4楼
负责人:主任:郭东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组织开展农牧民职业教育和培训;实施全区农牧民素质教育、职业农牧民培育、创业农牧民培训、农牧业远程教育、绿色证书培训、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培养;实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承担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执行上级单位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室、财务室、培训室
负责人:杨春立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中心
(一)承担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
(五)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的政策法规;参与研究拟定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规划;承担全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教育和指导工作;对优势农牧业产业资源信息进行挖掘和宣传,参与开展行业招商引资,完成各级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的申报监测和评审指导服务工作。
(七)承担自治区级、市级、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指导服务工作。
办公室、乡村社会事业股、乡村产业股
负责人:杨鹏飞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3、承担临河区域农畜产品抽检计划制定及定性、定量检测;
4、承担对各乡镇(农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监督管理、技术指导、考核工作。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党建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品牌建设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东衔49号。
负责人:解玉琴
局属二级单位:临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贯彻落实有关动物疫病防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效果及发生风险的监测、评估。负责动物疫病可追溯和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对流通环节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
(四)承担组织实施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开展动物饲养、流通等环节防疫监督;负责动物证章标识的发放、使用等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兽医实验室、动物养殖、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生物安全业务支持和技术培训;开展动物防疫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技术推广与研究;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官方兽医、屠宰技术工人和基层动物防疫员培训;推动、监督、指导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六)协助区农牧局开展乡村兽医、职业兽医登记备案和从业审理工作。
(七)承担组织开展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机构:办公室、实验室、人事财务股、证照管理股、物资保障股、防疫股、检疫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