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享受所得税优惠,是否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
答: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
2.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备案资料报送要求,具体是指哪些优惠事项?
3.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备案资料报送要求后,是否意味着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不需要准备任何资料了?
答:这种理解有误。企业自行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同时,需要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明的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答:企业应当在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后,同步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和整理完毕,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如: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第1项优惠事项,并在2018年5月15日完成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其应在5月15日同步将第1项优惠事项的留存备查资料归集和整理完毕。
5.所得税优惠留存备查资料需要留存多久?
答: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6.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后自己发现不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不应享受优惠,如何处理?
7.企业如果在税务机关对所得税优惠事项开展的后续管理过程中无法提供对应优惠事项的留存备查资料,会有什么后果?
8.企业同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如何准备留存备查资料?
答:企业同时享受多项优惠事项或者享受的优惠事项按照规定分项目进行核算的,应当按照优惠事项或者项目分别归集留存备查资料。如:企业同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需要分别归集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留存备查资料。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涉及多个研发项目的,需要按要求按项目分别归集留存备查资料。
9.汇总纳税企业如何管理所得税优惠留存备查资料?
这几类优惠留存备查资料改动要特别注意<杨春根>
一、股息红利免税留存备查资料,增加了被投资企业最新公司章程。原来规定是不按投资比例分红的需提供最新公司章程,新目录规定,除了从上市公司分得股息红利提供其他资料外,从其他单位分得股息红利都需提供最新公司章程。纳税人今年起要准备好该项资料。
三、小微企业的备查资料中除了原有的行业说明、从业人数计算过程外,增加了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