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为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为长春市及所辖城区公务员法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岗位,具体岗位见《2022年长春市面向东北师范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2.考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3.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3)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均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8.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选调政策
2.选调生录用后的职级根据学历及职数空缺情况确定。试用期为一年,其中,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一级科员。
3.选调生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实行跟踪管理和专项培养锻炼,为选调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计划每年从市直机关和县(市)区拿出一定数量中层领导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
4.选调生录用后,先在招录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后下派到基层岗位锻炼2年。
5.招录的报名、面试及体检费用由长春市承担。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学校推荐与资格审查。学校要把为党政机关培养和输送人才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报名,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对学生能力素质和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按照岗位一定比例择优推荐人选,对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严格排除在外。
学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并打印《2022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和《东北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报考选调生说明承诺书》,其中《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11月10日17:00前,各学院(部)指派专人统一将《2022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东北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报考选调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g987@nenu.edu.cn,邮件名称“长春市选调+学院(部)”,并将本学院(部)《2022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东北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报考选调生报名汇总表》《东北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报考选调生说明承诺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本部校区)205室。
长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彻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其他原因取消录用,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当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专业和职位条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调剂。
(四)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赴学校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和公示。结合各高校毕业考核鉴定,重点考察拟选调人选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校园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长春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孙千卉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冠,王星
六、选调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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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日
原标题:2022年长春市面向东北师范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