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由河南省畜牧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站上公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及排名及时在畜牧局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畜牧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招聘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认真妥善处理。
(八)聘用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河南省畜牧局成立纪检、人事等部门参加的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未尽事宜,由河南省畜牧局人事科技处负责解释。
0371—69690289(人社厅事业处)
原标题:河南省畜牧局201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