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生态食材评定工作的通知
一、评定品类
(一)全国生态食材生产(示范)基地;
(二)全国道地原生态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三)全国生态食品(饮品)加工基地;
(四)中国生态食材之乡。
二、评定组织
吉林省生态食材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暨评定品牌预审小组,具体负责此次评审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
曹鹈全国生态食材吉林省评定中心主任
成员:
李文远全国生态食材吉林省评定中心高级顾问
刘书杰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品牌专家顾问苏洁明全国生态食材吉林省评定中心副主任
王志强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秘书长,全国生态食材吉林省评定中心副主任
吉林省生态食材评定预审组在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评定工作,由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负责。
三、专家构成
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如下:
印遇龙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研究所研究员,生态食材、生态农业园区团体标准第一起草人
章力建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农科院原副院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生态原产地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
孙建中国农科院产地环境中心中医农业标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联合国工发组织全球科技创新专家委员会执行主席,中国生态原产地、生态食材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主任
张建华中国农业大学原副校长,现中国农业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副理事长
张智全国生态食材评审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生态产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生态原产地产业联盟常务副会长,国家生态原产地评审专家
李文远中国农业科学院老科协农业规划委员会高级顾问,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委员会高级顾问,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咨国业规划中心农业规划与品牌专家
曹鹈中国农业科学院老科协农业规划委员会顾问,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生态食材吉林省评定中心主任
苏洁明中国农业科学院老科协农业规划委员会顾问,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生态食材吉林省评定中心副主任
刘书杰中国农业科学院老科协农业规划委员会顾问,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委员会高级顾问,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品牌专家
四、评定依据
(一)《生态农产品(生态食材)团体标准》(2018年3月10日发布,2018年9月17日实施);
(二)《全国生态食材评定办法》(全生食字〔2018〕1号,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2018年4月6日印发);
(三)《生态农业园区(农场/庄园)团体标准》和《道地原生态产品团体标准》(2019年5月19日发布)。
五、评定流程
六、典型案例
以长白山林下经济为依托,先后评定长白山野生猪、野生榛子、红松果仁、灵芝、中华蜂蜂蜜、软枣猕猴桃等产品;长白森林经营局被评为“全国生态食材生产示范基地”;吉林省慢食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生态富镁大米生产基地”;吉林市春新生态家庭农场被评为“全国生态食材种植示范基地”等等。
七、增值服务
(一)“人民政协网”开设“生态中国”专栏,为全国生态食材评定设立官宣平台,体现国家对生态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三)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把生态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四)帮助参评企业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及现代化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产业强镇、国家农业科技园项目规划,帮助协调资金申报工作。
八、取费标准
执行《全国生态食材示范企业评定收费办法》(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2018年4月10日印发)。鉴于疫情影响,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可酌情减收部分费用。具体取费额度,视项目而定,由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