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东7月24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青海省海东市境内的湟水是黄河上游重要支流。据统计,湟水两岸400米内有148家养殖场,大多在10年前,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开始经营。2017年,为保护作为黄河上游的湟水,两岸400米内都被划定为“禁养区”,按照法规要求,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需要关停或搬迁,而致使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谷歌地图卫星图中董静曾经的养鸡场
2014年海东市乐都区的养殖户徐吉珍通过正规流程在当地开设了自己的养羊场,通过了当地各项前置审批后,2017年他先是被要求购买环保设备进行整改,当他设备买来还没开始用,又接到了拆除通知。徐吉珍说:“所有手续齐全,环保土地畜牧给我盖的章,发改委给我办的全部手续,整改花了十几万块钱,把所有羊圈全部挖掉,把填埋做了、把污水覆盖验收了,人家说你这个合格,继续养殖。刚说完不到两个月,一纸文件说停产停业。”
徐吉珍想不明白,如果早要拆除,为什么乐都区还要让他们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整改?
与徐吉珍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很多养殖户,乐都达佑养殖场法人代表董静说,他们理解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自己作为一家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来、手续齐全、环评合格的养殖场,也愿意配合环保要求进行搬迁。一开始乐都农牧局的工作人员还带队对企业拆迁的损失进行了评估。董静说:“把我招商引资上来,所有手续特别齐备,土地也是他们选的,养殖场我们现在这个地方建了14栋鸡舍,有孵化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饲料车间,2018年1月份和我说要拆迁,厂子被列为禁养区,我说行,他说4月份可能把钱给我们,农牧局的人还来丈量了我的房子。”
拆除后董静的养鸡场成为了一片绿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任梦岩摄)
最终,董静的养鸡场没有搬迁也没能改种蘑菇,被乐都区强制拆除,多年心血付之东流。
招商引资来的合法企业可以说拆就拆不补偿吗?《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因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对此,乐都区一位负责农牧工作的区领导告诉记者,一开始让养殖场整改也是希望可以达到环保要求,后来必须拆除时,按照国家要求也是应该给补偿的,但海东市一直没回复他们的请求,只好找其他方式进行扶植。
但是养殖户普遍向记者反映,前期为了应对整改他们已经投入了不少资金,现在还欠着一屁股债,养殖场被拆除后,他们也断了收入,哪里去找钱继续做养殖呢?
这位农牧局干部告诉记者,乐都区财政困难,拿不出钱进行补偿,现正在其他地区开发牧场,养殖户如果愿意可以入驻继续搞养殖,但之前损失的固定资产,真没办法。
海东市一家转产失败的养殖企业如今已经废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任梦岩摄)
对于海东市要求的给拆迁养殖场予以转产甚至搬迁的支持,这位负责人也承认,区县做起来难度非常大,当地都是山区,在山上办养殖场,地方难找、投入很大,还有法规限制,他们“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