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畜牧兽医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问题
(一)违纪人员情况
万卫东,男,1969年11月出生,湖北随州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2月任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7年8月任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局长,2007年12月兼任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主任,2012年10月任荆州市委常委,2012年12月任荆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2013年7月任荆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华中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2012年12月补选为荆州市人大代表。
张纪林,男,1954年7月出生,湖北荆门人,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任省水产管理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2006年10月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7年11月兼任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5月任省畜牧兽医局兼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副巡视员,2014年8月退休(副厅级)。
陈红颂,男,1962年1月出生,湖北阳新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4月任原省畜牧局畜牧处处长,2005年12月任原省畜牧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7年12月兼任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0月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王兵,男,1959年10月出生,湖北谷城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5月任省农业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09年3月任省畜牧兽医局兼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正处级)。
(二)主要违纪事实
(三)违纪人员的主要责任及处理结果
万卫东作为时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局长,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没有对系统党员干部进行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导致其直接管理的下属和畜牧兽医系统发生大面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严格落实“计划指标到县、省级集中采购、国库直接支付”的工作机制和省委常委会专题会议要求,没有组织对动物疫苗招标采购工作进行集体决策,没有履行对动物疫苗及专项资金的监管职责,对纪委书记王兵报告的动物疫苗招标不透明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整改,对畜牧兽医系统违纪违法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张纪林作为时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委员、分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处等处室的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对动物疫苗招标采购、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管理漏洞没有分析研究并有效防控。对动物疫苗招标采购、数量确定、调配使用等重点工作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并提请集体研究,对全省动物疫苗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出入库不登记、台账不真实等普遍性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造成其直接管理的下属发生严重违法问题,对全省畜牧兽医系统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陈红颂作为省畜牧兽医局党委副书记、分管计划财务处等处室的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对直接管理的下属疏于教育监督管理,致使其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动物疫苗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没有深入分析研究并有效堵塞,对动物疫苗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把关不严,多年未组织专项审计,对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王兵作为省畜牧兽医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没有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对局机关和畜牧兽医系统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开展监督检查不力,致使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虽然也提出过建议,但没有坚持正确意见,事后也未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对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经省委同意,省纪委给予万卫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荆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华中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职务,按照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另行安排工作;鉴于张纪林同志已经退休,给予张纪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副厅级待遇,按照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调整退休待遇;给予陈红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兵党内警告处分。
二、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问题
石先平,男,1965年5月出生,湖北天门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6月任省运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2014年12月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泉,男,1963年4月出生,湖北宜昌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8月任省运管局调研员;2013年8月任省运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邵迈,男,1965年8月出生,湖北通山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任省运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王义华,男,1967年1月出生,湖北阳新人,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9月任省运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正处级)。
石先平直接参与公款送礼,对该局安全监督处虚列会议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作为省运管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疏于监督管理,对该局连续出现的上述违纪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
王泉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送礼,安排分管的处在会议费中列支烟酒费用;安排分管的处套取资金、在会议费中列支其本人出差接待费用;对其分管的安全监督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的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邵迈对其分管的处在会议费中违规支出负主要领导责任;作为分管财务工作副局长,没有正确履行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对省运管局连续出现的在会议费中违规支出的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
王义华对其分管的党委办公室在会议费中违规支出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作为省运管局纪委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省运管局出现的上述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
经省委同意,省纪委给予石先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职务,另行安排工作;给予王泉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照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给予邵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义华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另行处理。
三、省畜牧兽医局、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责任追究案件的教训警示
(二)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主体责任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靠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万卫东、石先平等5位同志所犯错误突出表现,是在制度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使制度规定成为摆设;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违纪违规行为不但视而不见,甚至参与其中。王兵、王义华2位同志,没有理直气壮地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不够有力、有效,造成了严重后果。党的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是不能逾越的底线。全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多敲打、多提醒,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咬耳朵、扯袖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问题严重的,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决不能姑息迁就、养痈遗患。要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把纪律真正立起来、执行下去,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心中有纪、心中有戒,敬畏纪律、敬畏规矩,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纪律上远离违纪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