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食用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农产品初加工三者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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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北京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食用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农产品初加工这些专业名词,大多数人很难准确把握区分。这需要从专有农产品的涵义及类别划分来说明。

一、食用农产品及其种类

(一)、植物类

植物类食用农产品是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1、粮食

指玉米、小麦、稻谷、大豆、谷黍等粮食作物;对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级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等;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2、园艺植物

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蔬菜、野菜、菌类等;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水果及坚果和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花卉及观赏植物以及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3、茶叶

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4、油料植物

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5、药用植物

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6、糖料植物

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进行清洗、切割、包装等加工处理的初级产品。

7、其他植物

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可食用的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及其初加工产品,如谷类、薯类、豆类、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蔬菜、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藻类植物等;可食用的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

(二)畜牧类

畜牧类食用农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野生的各种畜禽及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1、肉类产品

指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及其野生和驯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畜禽类动物宰杀后初级加工产品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

2、蛋类产品

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鲜蛋清洗、包装、冷藏等初级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

3、奶制品

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鲜奶和经净化、杀菌等初级加工生产的乳汁;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4、蜂类产品

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通过去杂、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鲜王浆以及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5、其他畜牧产品

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可食用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如动物骨、壳、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树脂等。

(三)渔业类

1、水产动物产品

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等及其初级加工产品。

2、水生植物

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及其初级加工产品。

3、水产综合利用初加工品

通过对食用价值较低的鱼类、虾类、贝类、藻类以及水产品加工下脚料等,进行压榨(分离)、浓缩、烘干、粉碎、冷冻、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可食用的初制品。

二、初级农产品及其种类

初级农产品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类别包括:

1、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2、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3、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4、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

5、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6、药材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7、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梁、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8、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

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牲畜、禽、兽毛,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等;利用养殖的活禽宰杀、褪毛后未经分割的光禽和鲜蛋;动物自身或附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黄、蜂乳、麝香、蛇毒、鲜奶等等。

9、水产品

淡水产动物和植物的淡水产品;海水产动物和植物的海水产品;滩涂养殖的各类动物和植物的滩涂养殖产品。

10、林业产品

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丫、梢头或削皮后,按照规定的标准锯成的不同长度木段的原木;将竹砍倒后,削去枝、梢、叶后的竹段原竹;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树皮、树根、枝丫、灌木条、梢、叶等下脚料;漆树的分泌的生漆,包括从野生漆树上收集的大木漆和从种植的漆树上收集的小木漆;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的树脂,包括松脂、虫胶、阿拉伯胶、古巴胶、黄耆树胶、丹麦胶、天然橡胶等;

11、其他植物

未经加工整理的棉花、皮棉、棉短绒、籽棉;未经加工整理的生麻、宁麻;柳条、席草、蔺草;

三、农产品初加工及其范围

(一)、农产品的初级加工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新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新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新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等。

(二)、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1、粮食初加工

包括小麦初加工、稻米初加工、玉米初加工、薯类初加工、食用豆类初加工、其他类粮食初加工。

2、林木产品初加工

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3、园艺植物初加工

包括蔬菜初加工、水果初加工、花卉及观赏植物初加工。通过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初级农产品。

4、油料植物初加工

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红花籽及米糠等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浸出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

5、糖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甜菊等,进行清洗、切割、压榨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制糖初级原料产品。

6、茶叶初加工

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精制茶、边销茶等。

7、药用植物初加工

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凉晒、切碎、蒸煮、炒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8、纤维植物初加工

包括棉花初加工、麻类初加工、蚕茧初加工、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通过去除杂质、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初级原料或产品。

9、畜禽类初加工

包括肉类初加工、蛋类初加工、奶类初加工、皮类初加工、毛类初加工等。通过去除杂质、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初级原料或产品。

10、蜂产品初加工

通过去杂、过滤、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

11、饲料类初加工

包括植物类饲料初加工、动物类饲料初加工、添加剂类初加工、牧草类初加工等。通过对牧草、牧草种籽、农作物秸秆等,进行收割、打捆、粉碎、压块、成粒、分选、青贮、氨化、微化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干草、草捆、草粉、草块或草饼、草颗粒、牧草种籽以及草皮、秸秆粉(块、粒)等饲料产品。

12、水生动物初加工

将水产动物(鱼、虾、蟹、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类动物等)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水产动物初制品。

13、水生植物初加工

将水生植物(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碎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

四、如何区分食用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和初加工农产品

1、类别不同:

食用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属于农产品类别,农产品初加工属于农产品加工行业。

2、范围不同:

初级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粮食、油料、蔬菜、瓜果、茶叶、菌类、畜禽、禽蛋、奶产品、水产品、蜂产品等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以及经过清洗、分拣、打蜡、干燥、去壳、切割、分级、包装、冷冻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对于农产品初加工应当区别对待,既不能一刀切地认定属于农业生产活动,也不能一刀切地认定为《产品质量法》所称的加工、制作。如果仅是对农产品进行简单处理以便利用或销售,按习惯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之一的,此类简单处理后的产品仍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而非《产品质量法》。

4、环节不同:

对农产品的初加工,并非习惯上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而是足以认定为《产品质量法》所称的加工、制作的,此类初加工后的产品就不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而应适用《产品质量法》或《食品安全法》进行监督管理,有关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一)粮食

粮食是指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范围包括

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

2、对上述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绿豆芽等。

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园艺植物

1、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范围包括

(1)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4)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水果及坚果

(1)新鲜水果

(2)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

(3)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3.花卉及观赏植物

通过对花卉及观赏植物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三)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四)油料植物

1.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2.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籽、桐籽、棉籽及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等。

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五)药用植物

1.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2.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3.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中成药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六)糖料植物

1.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2.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进行清洗、切割、包装等加工处理的初级产品。

(七)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通过对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去除杂质、脱水、干燥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半成品或初级食品。具体包括:天然生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腰果仁、坚果仁等。

(八)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可食用的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及其初加工产品,如谷类、薯类、豆类、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蔬菜、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藻类植物等。

可食用的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畜牧类

畜牧类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及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一)肉类产品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盐渍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等。

3.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4.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蛋类产品

1.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2.蛋类初加工品。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

3.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三)奶制品

(1)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2)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四)蜂类产品

1.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2.通过去杂、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鲜王浆以及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各种蜂产品口服液、王浆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五)其他畜牧产品

其他畜牧产品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可食用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如动物骨、壳、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树脂等。

三、渔业类

(一)水产动物产品

水产动物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范围包括:

1.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等

2.将水产动物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盐渍、干制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动物初加工品。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水生植物

1.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

2.将上述水生植物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产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粉碎等处理和包装的产品。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三)水产综合利用初加工品

通过对食用价值较低的鱼类、虾类、贝类、藻类以及水产品加工下脚料等,进行压榨(分离)、浓缩、烘干、粉碎、冷冻、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可食用的初制品。如鱼粉、鱼油、海藻胶、鱼鳞胶、鱼露(汁)、虾酱、鱼籽、鱼肝酱等。

以鱼油、海兽油脂为原料生产的各类乳剂、胶丸、滴剂等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初级产品

是指初级产业产出的未加工或只经过初加工的农、林、牧、渔、矿等产品;“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广义的农产品概念,包括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未经加工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错、分级、包装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初加工产品。

农产品初加工

是以农产品为原料,根据其组织特性、化学成分和理化性质,采用不同的加工技术和方法制成各种粗、精加工的成品与半成品的过程。

1、范围不同:食用农产品包括经粗加工或初级加工的产品。例如,《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二条规定,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粮食、油料、蔬菜、瓜果、茶叶、菌类、畜禽、禽蛋、奶产品、水产品、蜂产品等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以及经过清洗、分拣、打蜡、干燥、去壳、切割、分级、包装、冷冻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3、环节不同:对农产品的初加工,并非习惯上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而是足以认定为《产品质量法》所称的加工、制作的,此类初加工后的产品就不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而应适用《产品质量法》或《食品安全法》进行监督管理,有关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环节不同:对农产品的初加工,并非习惯上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而是足以认定为《产品质量法》所称的加工、制作的,此类初加工后的产品就不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而应适用《产品质量法》或《食品安全法》进行监督管理,有关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又是谁这么区分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农产品初加工”的?难道“农副产品”不是包括了上面农产品的属性了吗?

一般常识:农副产品都是“食用”的,农产品未经加工为食品之前都是“初级农(副)产品”,“农产品初加工”是一道处理整理农产品的工序,不是“农产品”的名称或定语。所以,如问者所问怎么答?农产品不是这么区分又如何有区别呢?

首先谈两部法律,一部法律是《食品安全法》,另一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中,对农产品的定义是“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这个定义极为模糊,什么也没有讲,更谈不上讲清楚,我们在操作时,很难用这个定义将我们的食品、农产品区分开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食用农产品定义是: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这个定义稍微详尽一些,“其产品”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定义是:经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为什么一定要讨论清楚农产品和食品的关系?因为,两者适用的法律和管理方法完全不一样。其最基础的是,食品生产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销售需要有经营许可证;而农产品的生产则什么证也不需要。

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对这两者的区分并不清楚,没有明显的界线。比如:我销售辣椒,那完全可以认定为我是在销售农产品。但我将辣椒定量包装成500g/袋销售,很多地方会认为我在销售食品。难道一个东西,加一个包装,这个东西的属性就变了?

以我的从业经验来看,现在(2022年)的政策是:不改变农产品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依然参照农产品来进行管理。虽说有时会遇到有监管部门按食品来进行管理的情况,但一般经过解释,他们可以作出改正。什么叫不改变物理性状呢?应该就是农产品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清洗、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但是切割、粉碎这两部就改变了物理性状了。

言归正转,回答问题。

1、食用农产品:农业活动中所获取的,可以被人体食用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清洗、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手段的制品。

2、初级农产品:定义与食用农产品相同。

3、农产品初加工:以初级农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料,以简单工艺制成的制品。食用农产品只要经过加工即可认为其是食品的一种,纳入《食品安全法》进行管理。

我们认为这三者的区别是一个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形象一点来说就是

初级农产品\u003e农产品初加工\u003e食用农产品。即初级农产品包含的范围最大,其次是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包含的范围最小。接下来对这三者的概念进行阐述。

第一、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未经过加工的产品。比如:油茶包

第二、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的各种农副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的初加工活动。比如:油茶籽

第三、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比如茶油,茶饼。主要包含三大类。

一、植物类:

1.粮食(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

2.园艺植物(蔬菜,水果及坚果,花卉及观赏植物)

3.茶叶

4.油料植物(菜籽,植物油及其副产品饼粕,豆饼,芳香油料植物)

5.药用植物

6.糖料植物(甘蔗,甜菜等等)

7.热带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二、畜牧类:

1.肉类产品

2.蛋类产品

3.奶制品

4.蜂类产品

1.水产动物产品

2.水生植物

3.水产综合利用初级加工品

综上所述

我们要区分初级农产品、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只要掌握三点:第一是定义上的区别,第二是从涵盖的范围大小来区别。第三是大概知道食用农产品包括哪些。

以上是我对三者的分析,您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参与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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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及其产品。A.植物B.动物C.微生物D.菌落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https://www.shuashuati.com/ti/48eada81406c45af978afd59bceaac26.html?fm=bd106cb2f424657a0081458417dca5183d
2.畜牧业如何做产品经理呢?Worktile社区综上所述,畜牧业产品经理需要具备全面的行业知识、市场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产品开发与管理能力、质量控制与供应链管理能力、市场推广与销售管理能力、数据分析与反馈机制、风险管理与应急预案能力、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的认知能力,以及持续学习与职业发展的意识。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畜牧业产品经理可以https://worktile.com/kb/p/3709966
3.2022年塞尔维亚畜牧业发达吗,农业农产品是什么行业动态塞尔维亚农业用地612万公顷,其中60%是耕地,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让塞尔维亚盛产各色水果和蔬菜,无论土生种类还是其他品种都极易在塞尔维亚土地上茁壮生长。那么2022年塞尔维亚畜牧业发达吗,农业、农产品是什么呢?丝路印象投资分析塞尔维亚事业部根据对塞尔维亚畜牧业多年的实地调研经验,系统的分析了塞尔维亚畜牧业发达吗https://www.zcqtz.com/news/284584.html
4.环境保护目标与措施10篇(全文)本地畜牧业产业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总体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必须借鉴发达地区产业化成功经验, 为我所用。加大畜牧业加工项目的协作, 高起点、高标准、上规模、上档次, 建一批禽蛋和肉兔加工项目;要大力发展“订单畜牧业”, 组建营销协会, 不断拓宽营销渠道, 使畜牧业产品优势, 转化为商品优势, 提高畜产品https://www.99xueshu.com/w/fileq3r1s2hc.html
5.畜牧业和养殖业有什么区别农产品百科金投现货畜牧业的类型很多,其中按饲料种 类、畜种构成、经营方式,可分为牧区畜牧业、农区畜牧业和城郊畜牧业。 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是: ①提供肉、奶、蛋类等动物性食品。 ②为工业提供羊毛、山羊绒、皮、鬃、兽骨、肠衣等原料。 ③通过畜产品出口取得外汇。 ④促进畜牧业投入品工业和畜产品https://xianhuo.cngold.org/xhzs/c4319078.html
6.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有关专项实施方案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有关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系统部署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业品种培优、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等分行业分领域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 《方案》明确,推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畜产品品质提升、渔业品牌推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品牌文化赋能http://www.lyytzx.com/newsshow/802.html
7.陕西省畜牧业协会答:随着近年来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结合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实践,国家对相关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动物防疫法》对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等四类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进行了调整。为及时落实《动物防疫http://www.shanmuxie.com/index.php/content-1877
8.农畜产品一般包括什么农副产品:是由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竹木材、工业用油及漆胶、禽畜产品、蚕茧蚕丝、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每个大类又分若干小类。农产品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https://edu.iask.sina.com.cn/jy/2Ji4dZCbaOJ.html
9.水产,农副加工等产品类目,为广大商家企业提供更便捷的交易方式。此外,电商平台的兴起为畜牧业产品的销售拓宽了渠道,线上销售模式逐渐成为主流。 政策方面,政府对畜牧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养殖补贴、贷款优惠和技术培训等,鼓励养殖户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养殖效益。同时,加强了对畜牧业的监管,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回顾2024 年,畜牧业http://www.51nmlmw.com/mobile/news/show-7550.html
10.农业部发布关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调整的公告(第2034号二、畜牧业产品 畜类 1 猪肉 2 生猪 3 牛肉 4 肉牛 5 羊肉 6 肉羊 7 驴肉 8 肉驴 畜类 9 马肉 10 鹿肉 11 兔肉 12 肉兔 禽类 13 活鸡 14 鸡肉 15 活鸭 16 鸭肉 17 活鹅 18 鹅肉 19 活火鸡 20 火鸡肉 21 活鸵鸟 22 鸵鸟肉 23 活鹌鹑 24 鹌鹑肉 25https://news.foodmate.net/2013/12/252634.html
11.东亚畜牧交易所东亚畜牧交易所线上交易平台 East Asia Livestock Exchange Online Trading Platform 交易服务 Transaction service 交收服务 Settlement Service 结算服务 Settlement service 金融服务 Financial Services transaction 交易品种 猪类 鸡类 鸭类 猪类 牛类 猪类 http://www.ealce.com/
1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356号二、畜牧业产品 51 蜂王浆与蜂王浆冻干粉 NY5135-2002 52 蜂胶 NY5136-2002 53 巴氏杀菌乳 NY5140-2002 54 灭菌乳 NY5141-2002 55 酸牛奶 NY5142-2002 56 皮蛋 NY5143-2002 57 咸鸭蛋 NY5144-2002 58 鸡杂碎 NY5145-2002 59 鲜鸭蛋 NY5259-2004 http://www.110.com/fagui/law_108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