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进度,经研究,省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三期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考核对象:生猪屠宰企业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二)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考核:
4.从事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一)网上报名
(二)报名审核及确认
2.市级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于2024年8月26日-31日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完成本辖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
上午场10:00—11:00;下午场15:00-16:00。
(三)考核地点: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北校区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3031号
考点入口:学院北校区东门(山东省畜牧职教集团大门)
联系人:路老师0536-3086307、18354771123
五、考核内容
六、考核合格成绩认定
本次考核共100道题,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七、考核合格证颁发
考核成绩确认后,考核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生成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电子版。省畜牧兽医局颁发考核合格证。
八、其他事项
(三)《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3350-2021)所列参考文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的附件15为准。
(四)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大小为一寸证件照,背景应为单色、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不得使用生活照、自拍照,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参加考核,防止因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数量不足导致《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进展缓慢。各地要督促报名的人员按时参加考核,并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此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