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保障“菜篮子”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解决制约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瓶颈,促进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我省畜牧业生产发展水平,全面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省级财政筹措资金组织实施2021年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为明确建设思路,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发展高附加值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方向,以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紧扣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畜牧业转型升级战略,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着力健全完善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增强种畜禽生产能力,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推动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走上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畜牧业发展道路。
(二)发展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我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良种供应能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增强畜牧业稳产保供能力,突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企业)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逐步形成区域布局合理、特色优势明显、产业竞争力较强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格局。
二、重点扶持内容
(一)畜禽种质资源保护
在平凉市静宁县依托现有静原鸡养殖场开展静原鸡畜禽种质资源保种场建设工作。资金主要用于保种场静原鸡种质资源的自我繁育及民间收集、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以及软件升级,完善系谱档案资料、品种登记、性能测定、饲草料补助等,确保遗传资源不流失。
(二)种畜禽场的标准化建设
重点支持种牛、种羊、种猪和种鸡场建设,破解全省核心育种场数量少,种畜禽场支撑作用不强,种畜禽群体规模小的短板和弱项。资金重点用于种畜禽场的种畜禽引进和养殖场(区)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提升。
(三)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奖补
为引导各地积极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对我省4个2020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给予奖补,每场补助25万元,进一步突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企业)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资金重点用于示范场良种引进、养殖场(区)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提升和饲草料补助等方面。
(四)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基地建设
以肉牛、肉羊、生猪产业为重点,兼顾奶牛、鸡、驴、蜂、鹿等特色产业,支持开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建设,进一步优化群体结构,增强畜牧业稳产保供能力。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良种引进和养殖场(区)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提升。
三、项目实施主体
种畜禽场标准化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企业、合作社);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项目前未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需在项目完成后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奖补项目实施主体为我省经2020年农业农村部认定的4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化养殖场(企业、合作社),项目完成后要求基础母牛存栏50头以上,基础母羊250只以上,能繁母猪100头以上,蛋鸡存栏1万只以上或肉鸡存栏2万只以上,生产设施与管理水平达到标准化生产要求。
养殖场(企业、合作社等)项目实施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由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依据省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额度,筛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细化目标任务;按照2021年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申报格式要求(见附件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填报2021年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二)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审核县(区)项目实施方案,经与省畜牧兽医局充分沟通后,由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批复实施,并于12月18日前统一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备案。
(三)报送清单包括:纸质材料1份(包含市州对项目县区实施方案正式批复文件2份(抄送省局备案),2021年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要作为附件;各项目县(区)实施方案2份)。以上纸质材料PDF版1份;电子版材料1份。
(四)各市州将项目工作总结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省畜牧兽医局将对项目完成情况和考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五、保障措施
(二)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各级畜牧科研、推广机构的技术优势,围绕制约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种业创新发展的“瓶颈”,创新保种方式,强化技术集成,提高畜牧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技术服务,提高技术到位率,提升畜禽种业生产技术水平。
(三)严格绩效评价。项目建成后,县级开展绩效自评,市州依据绩效目标任务进行绩效评价,省畜牧兽医局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