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4年度饲料兽药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从事专业工作水平。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5.规定申报年限内(从报考年度向前起算)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申报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或双学士学位。
(三)申报中级职称(工程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职称考试。
报名条件中,凡涉及申报年限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专业设置、考试科目、考试形式
1.专业设置:饲料、兽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
2.考试科目:《基础知识和实务》一个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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