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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财产可以做遗嘱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以下财产通常可以作为遗嘱的处分对象:
一是个人合法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这些是通过合法劳动或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财产。
二是个人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属于不动产,储蓄体现为个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则是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物品。
三是个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这是一些具有经济价值的生物性财产。
四是个人的文物、图书资料。但需注意,如果涉及国家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文物,处分可能受到一定限制。
五是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比如一些小型的生产设备等。
六是个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可以依法通过遗嘱进行安排。
七是其他合法财产。只要是公民合法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可以通过遗嘱进行处分。
二、子女的遗嘱有哪些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子女设立遗嘱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种方式要求遗嘱内容由子女亲自书写,能体现其真实意愿,但要确保字迹清晰、内容明确。
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