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关停慈利县高峰乡溇江村黄牛养殖项目的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湖南岩邹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黄牛养殖项目,位于湖南省慈利县高峰乡溇江村八组,规划占地面积15198.7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经开始施工,周边居民对此反响强烈,认为该项目的建设从立项、审批、选址、环评等均存在重大的问题,该项目一旦施工,将会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该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存在骗取审批的行为。建设单位向政府部门出具了一份虚假的《关于新建标准黄牛养殖场的请求报告》,谎称达到了环保验收要求,并通过全组村民集体会议(到项目开工多数组民,并未收到通知参加任何会议),获得了建设地全组村民的同意,事实上该报告上仅有5户村民签字,并不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意见,且该项目位于山腰,山脚下就是溇江,该项目一旦建设,产生污水必定排入溇江,严重影响溇江的水质。
该项目位于山区,山高坡陡,地质条件复杂,并不适合进行大规模建设,该项目建筑面积大1万多平方米,场地平整将会产生约100万吨土石方,土石方即随意堆放,该项目的建设将会影响本区域的地质稳定并产生次生灾害。
再次,该项目存在征用(或征收)村民土地的情形,根据《土地管理法》47条的规定,该项目在建设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建设单位并未进行此项工作。该项目的建设将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农业部2010年01月21日下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该项目选址地点周边农户密集,直线距离300米以内的农户就达到了10户,直线距离达500米范围内的农户达到了20多户,且该项目距离交通干线省道S518只有100多米,已经违反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
此致
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溇江村八组村民
2021年10月21日
网友:
慈利县委网信办
2021年11月18日
您好!关于您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上反映“请求关停慈利县高峰乡溇江村黄牛养殖项目的报告”的信访件,我分局已收悉,针对涉环保事项的环评审批、环评验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该黄牛养殖项目的企业名称是湖南岩邹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21MA4T4QE61M,法定代表人李某香,实际负责人卓某国,位于慈利县高峰乡溇江村八组,主要从事黄牛、生猪、淡水产品、家禽养殖、加工、销售;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自行在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43082100000104。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中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一、农业01、林业02
1
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基本草原、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
经济林基地项目
原料林基地
二、畜牧业03
3
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其他畜牧业039
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
(具体规模化的标准按《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该项目为肉牛养殖且《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第三条单一品种畜禽养殖规模的划分标准如下:具有不同畜禽养殖种类的,可将其它畜禽养殖量折算为猪的养殖量,以猪的养殖量确定养殖规模。换算比例为1头肉牛折算为5头猪。
我分局工作人员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存栏量牛300头,年出栏量牛500头进行了换算,该黄牛养殖场年存肉牛300头*5头(1头肉牛折算为5头猪)=1500头猪,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只需要登记表备案,同时该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及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禁养区内,故该项目备案符合环评备案要求。10月19日我分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查,现场有一台挖机正在从事三通一平施工,未见该公司建设养殖黄牛所需要的栏舍及生活用房,就不存在进行环评验收的事项。
综上,您所反映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环评审批与环评验收的的诉求不属实。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
2021年11月19日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请求关停慈利县高峰乡溇江村黄牛养殖项目的报告”问题,我乡已收悉,针对“该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存在骗取审批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溇江村于2021年4月15日收到湖南岩邹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关于在溇江村8组选址建设黄牛养殖场,经支村两委会议研究,召开了用地农户会议,征求多数组民意见签字同意后,向高峰土家族乡人民政府申报,申报程序规范。关于反映的虚假报告问题,是由湖南岩邹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申请报告,报告上面只有用地农户的签字,未召开村民会议。乡人民政府要求溇江村村民委员会重新申报湖南岩邹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黄牛养殖项目,申报工作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