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等草原法规制度,皇城镇坚持把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作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基本制度,推动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落地落实,有力促进皇城镇草原生态的保护修复,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
职责到位,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皇城镇对村级草原管护员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任务。严格按照《肃南县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管理草原、保证国家生态补奖政策和减畜工作职能作用。截至2023年6月,皇城镇共计饲养各类牲畜28.11万只,其中细毛羊5.54万只、土种羊16.3万只、山羊2052只、牦牛1.5万只。按照《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肃南县天然草原草畜平衡区理论载畜量核定情况的公告》的要求,全镇理论载畜量为39万个羊单位,农牧民群众通过购买饲草1293吨、饲料918吨、流转草原71.67万亩、异地借牧3.98万亩及舍饲半舍饲养殖等方式,全镇可饲养牲畜达到47.37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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