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农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实用技术的应用,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的现代化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应当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以旗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中心,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群众性科技组织、嘎查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牧民技术人员为补充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第六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推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的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业务接受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机、农牧业经营管理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任何机关和部门不得擅自撤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或者改变其性质。
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和人员调配,应当征得上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同意。第七条旗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负责实施本级确定和上级下达的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三)负责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配合和参与在本地区开展的农业科研活动;
(五)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交流活动;
(六)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咨询、物资服务,引导农业生产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
(七)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第八条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项目;
(二)向农业生产者宣传、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
(三)对农牧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农业生产者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四)指导嘎查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农牧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五)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农业科技和经济信息,开展经济技术综合服务。第九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主要从农业大中专院校和在职科技工作者中选配,也可以从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农牧民技术人员中招聘。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没有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必须经旗县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方可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为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最后一公里”问题,从2012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进行补助,主要目标是: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加强队伍、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真正发挥好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导作用。为更好地完成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工作目标,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认为必须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畜牧主导产业。顾名思义,应是在本地区畜牧领域中起主导作用的产业。从量的方面看,应是在本地区的畜牧产值中占有较大比重或者将来有可能占有较大比重的产业;从质的方面看,应是在本地区的整个领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能够对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对国民经济的驱动作用较大,具有较大增长潜力的产业。
2.畜牧主推技术。应是经现场调研考察,在深入了解分析制约当地主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的基础上,梳理归纳出的应予重点推广的实用技术。通过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养殖者应能够较显著的提高劳动技能和生产管理水平,促进本产业的健康发展。
2.科技示范户的选择与培育。在示范户选择与培育上要考虑同时具备下述三个方面的条件:
(2)要具备浓厚的家庭科普氛围,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示范户家庭应订阅和保存一定数量的科技图书和报刊等技术资料,经常参加社会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和更新自己的科技知识,能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要能够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成果、新项目。示范户每年在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均能够探索推广应用一定的新技术、新品种,能够在周围农户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传、帮、带作用,并能够帮助农民共同致富。
1.政策宣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畜牧技术推广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促进畜牧科技推广工作。
2.调查研究。搞好市场调查研究,提供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依据,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畜牧业科技示范户,全面推进畜牧技术推广工作。
3.引进推广。协调有关单位、畜牧业技术专家、大专院校及上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做好适宜畜禽品种的引进和先进畜牧技术的推广。
5.深入指导。经常深入示范户调查,掌握各类畜禽养殖技术、防疫制度、免疫程序,实行科学有效办法,及时指导疫病预防工作。
6.疫病防控。发现疫病,及时逐级上报,并采取较好的控制措施,防止疫病蔓延。
8.示范带动。每名技术指导员均需指导所负责的每个示范户承担起对周边10~20个养殖户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完善“包村联户”的工作机制和“专家+畜牧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
9.质量保证。指导员要确保所指导的科技示范户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产量和收入提高10%以上,辐射户产量和收入提高5%以上,科技示范户满意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