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以下称省广电局)拟公开招聘223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7个藏区中短波发射台和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广电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www.scrftb.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7个藏区中短波发射台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各单位地址详见本公告
担负中央、省广播(调频、中波、短波)、电视发射覆盖任务等工作。
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
成都市
担负民族语言译制播出等工作。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7个藏区中短波发射台单位名称和地址为:801台(甘孜州康定县)、802台(甘孜州甘孜县)、803台(甘孜州色达县)、804台(阿坝州马尔康县)、805台(阿坝州阿坝县)、806台(甘孜州德格县)、807台(甘孜州白玉县)、808台(甘孜州理塘县)、809台(甘孜州新龙县)、810台(甘孜州白玉县亚青寺)、811台(甘孜州炉霍县)、812台(阿坝州红原县)、813台(阿坝州若尔盖县)、814台(阿坝州九寨沟县)、815台(凉山州木里县)、532台(甘孜州甘孜县)、533台(甘孜州理塘县)、534台(甘孜州乡城县)、538台(阿坝州若尔盖县)、541台(甘孜州道孚县)、543台(甘孜州巴塘县)、544台(甘孜州稻城县)、545台(阿坝州茂县)、546台(阿坝州松潘县)、547台(阿坝州九寨沟县)、548台(阿坝州壤塘县)、549台(甘孜州石渠县)。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223名,其中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7个藏区中短波发射台招聘193名,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招聘30名,具体情况见公告。本次27个藏区中短波发射台拟公招的193名工作人员由省广电局按岗位统一招聘,招聘结束后,省广电局将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历、专业、单位实际需要人员数、本人身体条件和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统筹分配。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播音员主持人、电视节目编导(藏语)、藏汉翻译、藏文采编、总控播出(藏汉双语)等岗位的须在3月26日17:00前到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成都市锦江区福兴街1号华敏.翰尊国际大厦28楼)试镜,或加试康巴藏语口语测试。试镜、加试康巴藏语口语测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方可在网上报名、确认,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不能报考以上岗位,但可以报考其他岗位。请详细阅读《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多岗位报考的,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4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省广电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省广电局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省广电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者上传相片合格后,可以及时网上报名。
(二)网上缴费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广电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省广电局3月3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考生所缴费用,2010年4月16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考生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加专业考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2.未加专业考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加分
(一)笔试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本次考试的复习内容,以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为准。为便于考生复习《综合知识》的考试内容,报考者可根据需要自愿到四川省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购买《综合知识》考试参考材料。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省广电局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广电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广电局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广电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省广电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广电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广电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广电局网站上公示7天。
特别提示:公示无异议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专业、学历、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二)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