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应聘人员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条件、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其待遇参照医院编外聘用Ⅱ类人员执行。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须知
报名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向本单位来电咨询。报名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本单位审核确定。
(二)报名所需资料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点击招聘系统链接【医院招聘】
(或者点击医院官网-公众版-人才工作-人事招聘系统-个人中心)编辑个人简历,投递岗位。
应聘者必须填写个人简历和上传报名所需资料,二者缺一不可。因错填、漏填、乱填报考信息,以及上传资料无法核实等情况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报名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4日18:00时止,过期不予受理。
五、选拔
本次招聘采取简历初筛、资格审核、综合能力考核等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在任一环节资格审核不通过,本单位将取消报名者应聘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通过考核人数与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标准与费用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项目包含心理测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复检和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本单位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报名者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确定拟招录人员,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于医院官网公布拟招录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八、报到入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重庆公务员
本次招聘本单位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不法分子以医院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西藏事业单位考试
医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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