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嘉兴市南湖区畜牧兽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从事驻乡镇家畜屠宰场协检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3.具有嘉兴市户籍且居住在市本级(或在嘉兴市本级已经购房定居),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动物检疫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兽医实验室检测工作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报名方法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
3.体检和考察。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5.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用。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全权解释。
四、有关待遇
贵州公务员
五、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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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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