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网上缴费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转01<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笔试、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按百分制计算)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以及高校自设专业或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中文翻译件);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5)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3个月内,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自行打印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1份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五)面试
1.面试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面试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5.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
6.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将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载)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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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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