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山东省总队是一支具有红色基因和优良传统的光荣部队,前身系抗日战争时期山东地区政治保卫队,历经多次编制体制调整,于1983年重新组建。总队机关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下辖单位分别位于山东省各市。
自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以来,在总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总队文职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忠实履行了岗位职责和使命任务。
今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共计划招聘45个岗位,涉及运输投送、装备维修、物资器材储存、信息通信等。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王干事
(上午:08:00至11:50
下午:14:30至18:00)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含已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招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技术工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四、招聘程序
报考武警部队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核考试。考核考试由用人单位集中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操作技能或者专业水平,考试主要是测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考试两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核考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考核成绩占60%、考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聘用对象。
(四)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根据考核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核成绩、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预选对象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收取体检费用。
(七)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审批录用。
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聘用管理具有属地化特点,均实行聘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