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介绍《畜牧法》颁布实施情况及我国畜牧业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农业部兽医局副局长李金祥今天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说,农业部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卫生部在禽流感以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的合作非常密切,而且经常保持着信息的交流和畅通。
据李金祥介绍,农业部对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每一起禽流感疫情以及监测结果和处理的情况,都能够本着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向有关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来通报。农业部也积极推动全球和区域的禽流感防控的合作,与WHO、FAO、OIE与东盟和世行以及有关国家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对越南、朝鲜、蒙古、印尼等一些周边国家都能够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
我国畜牧业正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一是畜牧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全国肉类总产量7743.1万吨,比2000年增长26.4%;禽蛋产量2879.5万吨,增长28.4%;奶类产量2864.8万吨,增长2.12倍。
二是畜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位更加突出。2005年畜牧业总产值突破1.3万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4%,比2000年提高4.3个百分点。农民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超过600元,约占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30%,比2000年提高4.4个百分点。
三是畜牧业生产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目前我国生猪13个主产省猪肉产量已占全国的76.8%;肉牛产业带8个省区牛肉产量占全国的66.3%;7个奶业主产省牛奶产量占全国的62.2%;10个家禽主产省禽蛋产量占全国的79.2%。
四是畜牧业增长方式开始发生转变。全国已有养殖小区6万多个。牧区和半农半牧区舍饲半舍饲养殖方式逐步推广。退牧还草工程促进了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畜牧业发展正在由产量扩张向产量、质量和效益并重转变。
"十一五"期间我国畜牧业发展基本思路
《畜牧法》立法宗旨是为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
新华社记者提问:全国人大今年4月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其中对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做了规定,请问张部长,《畜牧法》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哪些侧重?谢谢。
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张喜武: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事关人民的身体健康、社会的稳定和畜产品贸易,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农业部的一个重点工作。《畜牧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规范畜牧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在《畜牧法》具体的章节当中,始终都体现了保证畜产品质量和安全这样一条主线。从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种畜禽品种的选育和生产经营,特别是在畜禽养殖一章重点规范的就是畜禽养殖行为,同时《畜牧法》还确立了建立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这样一项重大的管理制度。
《畜牧法》中专门有一章是讲畜禽的质量和安全的,这一章的内容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内容是紧密相连的,是相衔接的。因为《畜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几乎是同时起草的,所以对里面一些管理的规定,两部法律的起草组经过认真的研究,充分考虑到两部法律的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