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成立于2007年9月,隶属于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要业务范围为:负责渔业畜牧业技术培训、推广、指导、服务及新技术的引进和试验示范;负责渔业畜牧业生态环境监测;承担渔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承担渔业生态安全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单位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畜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将公开发布于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1)《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3)个人健康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3)。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北湖北路33号办公楼3楼。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者在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或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对考察不合格的,将及时把考察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本单位将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站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七)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应该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联系方式
附件:
1.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健康承诺书
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2021年9月9日
2021-09-0908:05
主办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南宁市数据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技术支持:0771-571344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