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2〕1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石河子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8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2019年学校入选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20年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2021年学校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2年学校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石河子大学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0名,其中,专任教师岗110个,实验岗10个,辅导员岗14个,专业技术岗9个,管理岗27个。
详细岗位信息见《石河子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往届毕业生。
2.对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3.招聘岗位具有特殊要求的适当放宽条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3年11月12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1年11月12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6年11月12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6年11月12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石河子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方式
1.专任教师岗:
专任教师招聘采取试讲、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同时为博士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采取随时招录、单独招录等招聘方式,全年实施。
2.实验岗:
实验岗招聘采取实操、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3.专业技术岗、管理岗、辅导员岗:
以上岗位招聘均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六、信息平台发布
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面试、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3)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各单位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笔试(试讲)、面试
因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取视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组织考核。专任教师岗考核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其他岗位考核由人事处统一组织。
(四)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对拟聘人员的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六)公示
(七)审批聘用
九、监督
石河子大学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