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和技术服务力量不足的压力,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技术推广等政策和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20〕15号)精神,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5年度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2025年度计划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
二、招募对象
3.年龄限制:1969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4.永城籍贯,或长期在永城居住。
三、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事业,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并能够专职从事该项工作。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处于失信受罚期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四、工作任务
1.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结对开展动物防疫服务,帮助其增强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指导、参与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散养畜禽的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
6.协助所负责辖区内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详细工作内容参考《永城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
五、服务待遇
2025年度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每人每年岗位补助3万元。个人自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
六、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募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永城市东城区文化路北段永城三高对面)8003室。
(二)资格审核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80分)+面试(20分)进行。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言语表达、求职动机、实践经验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20分。
(四)拟订初聘人员
依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拟订初聘人员,(如出现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报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审定。
(五)公示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聘人员,由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特聘服务协议,协议日期为正式聘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