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国际商贸名城义乌,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1.39万平方米,自然风光秀丽,建筑风格独特,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名。学校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首批浙江省创业型大学建设试点院校,荣登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获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考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0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考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考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须相对应。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以及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10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三)确定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人员。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岗位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采用书面、实操或口头回答问题的方式对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进行考察。岗位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应聘人员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若总成绩相等,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考察及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二)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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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附件
附件1: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考计划.xlsx
附件2:考试大纲.doc
附件3: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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