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摘编: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1、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
政策摘编: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先免后补”,养殖场自行购买强制免疫免疫并实施免疫接种,政府予以补助。对散养户和小型养殖场由政府统一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实施实物补助。规模养殖场是指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蛋禽存栏2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其它为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全省所有从事生猪、家禽、牛、羊养殖的场户均为强制免疫政策补助对象,补助病种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2个病种。
补助标准:生猪2元/头.年;牛3元/头.年;羊1.5元/头.年;蛋禽(种禽)0.4元/羽.年,肉禽0.2元/羽.年。对散养户和小型养殖场实行“疫苗配送、集中免疫”。
执行单位: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2、动物疫病扑杀补助和销毁补助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政策编摘: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和“据实补助”的原则,对承担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任务的实施者进行补助,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全省范围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80元/头,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承担。
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政策编摘:1.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一是种植类的水稻、水稻完全成本(44个产粮大县)、水稻制种、花生、棉花、油菜等保险;二是养殖业类的奶牛、育肥猪、能繁母猪等保险。2.省级地方特色险种。大棚蔬菜、中药材、油茶、柑橘、淡水养殖、肉牛、茶叶、家禽。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览表
序号
险种
风险区域
单位保额(元/亩/头)
费率
单位保费(元)
财政补贴比例
农户自缴
1
水稻
非产粮大县水稻直接物化成本
一般风险区域
600
4%
24
75%
25%
高风险区域
5%
30
产粮大县水稻完全成本
1100
44
80%
20%
55
2
油菜
300
12
3
花生
4
棉花
500
25
5
水稻制种
1500
8%
120
6
能繁母猪
6%
90
7
奶牛
2000/5000
120/300
8
育肥猪
800
32
注:高风险区域为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永修县、都昌县、湖口县、瑞昌市、彭泽县、进贤县、南昌县和新建区。
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一览表
主要险种
单位保额(元/亩/头/只)
农户自缴保费
蔬菜
根据蔬菜种类1000-2500元/亩不等;非地蘑菇2元/袋、地蘑菇3500元/亩;
露地5%、大棚4%;蘑菇5%;
-
钢架大棚6000元/亩/年
3%
180
棚膜≦1年棚膜2000元/亩/年
7%
140
1-2年(含)棚膜1200元/亩/年
84
2-3年(含)棚膜600元/亩/年
42
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上浮最高不超过同类种植险的50%
中药材
种植险根据中药材种类2000-5000元/亩不等。
4.5%
年钢架大棚6000元/亩/年
中药材价格指数保险上浮最高不超过同类种植险的50%
油茶
油茶树体保险2000元
0.5%
10
油茶鲜果保险1000元(Ⅰ级)
40
油茶鲜果保险600元(Ⅱ级)Ⅲ
油茶鲜果保险400元(Ⅲ级)
16
油茶价格指数保险800元
柑橘种植
2000元
80
肉牛养殖
犊牛3500元
架子牛7000元
280
能繁母牛10000元
400
淡水养殖
鲫草鳊鳙青鲈几大常规家鱼4000元
螃蟹4000元
小龙虾2000元
茶叶种植
本地群体种2000元
普通无性系繁殖良种2200元
88
白化、黄化等变异茶树品种2500元
100
家禽养殖
肉鸡25元
蛋鸡35元
1.4
肉鸭30元
1.2
蛋鸭35元
鹅60元
2.4
执行单位:农业农村厅计财处配合省财政厅金融处
5、财政惠农信贷通
贷款对象为长期进行农业生产的小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经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授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休闲农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授信不超过200万元;小农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合作银行可综合贷款用途、经营需求、产业领域等情况,审定最终放贷额度。
贷款流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县(市、区)农林等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农林等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推荐受贷对象——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送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根据主管部门推荐名单进行贷前调查——合作银行确定贷款对象和贷款额度——在乡镇、村及本区域进行资信和授信公示——基层银行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行审批——发放贷款。贷款用于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常生产的资金需求,为经营性贷款。不得用于非农领域。
执行单位: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
6、小农户开展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试点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办发〔2019〕8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银保监局关于积极开展夜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20〕26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小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摘编:扶持对象主要为以家庭经营为主、经营规模适度、从事种养业的小农户(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不包括龙头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应做到“愿保尽保”。试点领域主要为当地特色优势种植业、养殖业或综合种养业。此项保险试点的险种为小农户种养农产品价格(收入)保险。价格(收入)的保险保障水平,以试点县级为单位,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科学确定,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保险费率应综合考虑保险责任、保险标的多年平均损失情况、地区风险水平等因素,保险金额由试点地区根据财力水平、市场价值和农户支付能力等因素,与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支持保险机构合理设定最高赔付上限,但赔付上限原则上应大于保费规模,具体由试点地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险理赔是以保险条款约定的目标价格作为起赔标准,在保险期间内,当参保品种平均生产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启动理赔程序。合作保险机构负责农业保险的防灾防损、承保、查勘、理赔、赔付等专业化服务工作,按照保险条款,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实施范围是全省30个试点县,补助标准是省级财政承担保险费的50%,县级财政承担25%,参保农户承担25%。试点地区可以结合实际提高县级承担比例,降低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的承担比例。
7、农业信贷担保服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
政策编摘: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政策性支持、市场化运作、专注农业、独立运营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