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括
我区2023年列为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县区之一,计划任务13.6万亩。为了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把好事办好,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有序地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效地调动了服务组织的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机械化应用水平。
2023年,省厅下达裕安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总任务面积13.6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任务计划面积12.9万亩,区供销部门实施0.7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任务12.9万亩,完成任务105.8%。2023年实施的小麦秸秆打捆离田、水稻机插秧、水稻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服务等环节的作业服务面积,第三方审定的5.16万亩,总计补助496.4万元;今年秋季实施的油菜小麦离田还田、耕整地和机播机栽机播作业面积9.44万亩,总计补助406.6万元。由承接服务主体申请,经村初核,乡镇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已申请区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任务计划面积12.9万亩,其中小麦秸秆打捆离田折算前1万亩,水稻机插秧面积折算前15.8万亩,水稻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服务面积折算前0.5万亩,小麦油菜离田还田、耕整地和机播机栽机播作业服务面积折算前9.4万亩。
二、绩效情况分析
2023年,省厅下达裕安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总任务面积13.6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任务计划面积12.9万亩,区供销部门实施0.7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任务12.9万亩,完成任务105.8%。其中小麦秸秆打捆离田1.019万亩,折合面积0.28万亩、水稻机插秧面积15.96万亩,折合面积4.30万亩,水稻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服务面积0.58万亩,小麦油菜离田还田、耕整地和机播机栽机播作业服务面积9.44万亩,折合面积8.49。
2023年前期实施的小麦秸秆打捆离田、水稻机插秧、水稻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服务等环节的作业服务面积,第三方审定的5.16万亩,总计补助496.4万元;今年秋季实施的油菜小麦离田还田、耕整地和机播机栽机播作业面积9.44万亩,总计补助406.6万元。由承接服务主体申请,经村初核,乡镇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已申请区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推动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提高水稻生产农业机械化水平17%,实施机插秧亩均增产89斤,增收112元,亩均节本35元。二是社会效益。通过对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解决了小农户生产劳动力和技术不足或单户作业不划算问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业效益;减少了撂荒地0.03万亩,确保粮食安全生产。三是生态效益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节水抗旱能力,改良土壤理化性能,培肥地力,减轻农作物病虫害,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减轻环境污染,使我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通过项目实施,作物产量提高、品质提升,农户增加了收益,带动了农户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的意识和需求,增强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信心,促进了我区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任务12.9万亩,任务完成率达105.8%。2024年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求,围绕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等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覆盖率和补贴精准性,推动我区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4、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为使项目实施工作有章可循,对关键环节的插秧机和条播机等安装GPS。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裕安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作业合同》与《裕安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申请表必须逐户登记并经农户签名,一个村民小组内的农户可合并签订一份合同,合同作业内容与作业量必须与登记表一致。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在完成作业服务后,凭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和申请表,到作业所在地村、乡审核。我区对村乡审核上报情况再次进行第三方审核后,报区财政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工作的操作程序进行了细化,真正做到层层把好关、层层有责任,严格程序、完善手续,严堵漏洞。
5、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服务组织为自己开展服务、交叉聘请服务不享受财政补助;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等非服务性环节;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村集体经济没有直接开展服务的不得享有补贴。
6、严格主体名录管理。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加服务组织动态监测,对本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完善、信誉好、能力强的服务组织纳入名录管理。经乡镇及服务主体自行申报,目前我区已有202家(今年新增62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入驻名录库管理平台。名录库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进入名录库但服务不规范、不再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予以清退。
7、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情况。我区农机加快推进数字化,积极引导农机服务主体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利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促进互联互用,推进数字化与农机装备、作业生产和管理服务融合。目前,全区有60多家(含承接项目主体35家)农机服务组织1300多台套农机具在“线上”作业,可以通过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发布农机服务供求信息。六安市裕安区亚运、舞旗畈、裕兴等农机专业合作社自2021年开始将所有大中型农机全部安装了GPS定位装置,合作社本部安装终端监测系统,能够适时监测所有机械作业的位置,面积等具体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二是标准化农田建设滞后,农业水利设施条件较差;
三是农民种粮效益偏低,农业机械化作业技术难度大;
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五是服务质量还需霜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虽已圆满完成,并取得较好成效,但距上级要求、高广大农户期盼还有差距。区农业农村局还要强化组织计划协调、跟踪检查指导,严格环节落实,选准服务组织和对象;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时效和质量,农户要提高对社会化服务的信任、信心,积极主动参与项目。
为此建议:
1、上级财政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2、加大标准化农田建设投入力度;
3、引导农民流转耕地,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经营。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强化服务质量监管。
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皖财农【2023】522号)文件精神,组织主体落实项目实施。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和《六安市城郊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我局多次组织乡镇分管镇长和农管站长召开蔬菜产业工作推进会议,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摸排蔬菜(食用菌)生产情况,谋划蔬菜产业项目,相继出台了《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方案》(裕农工组〔2023〕20号)、《裕安区推进中药和食用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裕农工组〔2023〕13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裕安区财政局关于上报《裕安区2023年中央、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农民增收致富、保障市场供给、助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按照扩规模、提品质、强龙头、创品牌、延链条、拓市场、增效益的总体思路,构建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装备设施化、产品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市场信息化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打造特色鲜明、绿色生态、产业高效的蔬菜全产业链,切实提高裕安蔬菜产业市场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突出实效,合理安排资金。我区蔬菜基地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差、产出较低等现象,重点扶持增加设施栽培,完善设施配套工程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资金安排上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同时兼顾中小基地,提高生产积极性。
3.日常指导与督查相结合。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多次组织人员对基地建设进行实地指导,并对基地建设进度及时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
4、2023年有16个主体纳入奖补,新建10米双层标准化大棚59.75亩,6米、8米标准化大棚283.9亩,新建水肥一体化89.4亩,总投入资金1167.9万元,主体自筹939.92万元,兑付奖补资金227.298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主要用于积极推进“菜篮子”基地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品牌化发展,“菜篮子”产业发展迅速,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23年底全区蔬菜播种总面积达到38.01万亩(含复种面积),产量84.05万吨,设施蔬菜产量同比增长率达3.4%。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个部分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评价结果:10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建设,减少了招标采购环节,简化了项目建设程序,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
2、加强领导,推进建设。为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工作,抓紧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我单位召开了项目布置会,召集项目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以及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等进行了工作布置,要求项目业主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审批手续,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积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督促检查。为促进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组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部分蔬菜基地的水、电、路、大棚等配套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二是设施用地审批困难,限制设施蔬菜可持续发展。
建议:1、建议财政切实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政策帮扶和土地要素保障力度,重点抓好专业菜地、规模蔬菜基地、特色蔬菜基地的沟、渠、路、大棚、水肥一体、遮阳网、保鲜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蔬菜基地设施生产能力水平。
2、建议参照粮食补贴政策,尽快建立蔬菜保护价机制、按照蔬菜生产面积或者产量给蔬菜生产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逐步解决蔬菜生产效益低的问题
2023年裕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省市下达裕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650人,累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82.5万元(其中5万元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资金),培训范围涉及全区19个乡镇,培育机构为安徽清晓方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培育机构具体承担,2023年实际完成培育任务650人,占省市下达培育任务的100%。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指标体系的通知(皖农科函〔2023〕784号)要求,对我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自评得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决策投入
一是根据省市开展需求摸底工作通知要求,结合裕安区产业发展实际,在全区各个乡镇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摸底;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围绕粮油稳产保供,突出3项重点任务和8个专项行动落实,制定了明确有效工作措施。三是积极加强师资库建设,建立了由农业、教育、科研及推广单位组成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库。四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基地33个(含农民田间学校和综合类实训基地),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入库基地64个,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五是组织培育教材意识形态审查,确保教材使用符合要求。
二、过程管理
三、绩效结果
1.绩效任务
2023年,省、市下达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650人,截至10月底,围绕全面支撑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等培育重点,完成培育任务650人,完成率100%。
2.重点任务
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占60%(国家级贫困县),开展提高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提升产业发展能力的培训突出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营销、冷藏保鲜等内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等领域基础知识进高素质农民综合素养课程;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注重培养青年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农民;协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
3.专项行动
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产业提升、专业农机手、畜禽规范用药培训等专项行动培训任务。
4.农民满意
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99.8%;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100%。
5.典型示范
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季度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1篇典型案例、培育模式等宣传材料。
六、附件
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自评报告
裕安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522号)于2023年5月22日下达裕安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资金167万元。
根据皖农教函〔2023〕517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印发了《裕安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裕农工办(2023)14号),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项目投入资金总额167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完成167元资金使用。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计划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组织121名农技人员联系714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全年入户服务每户不少于10次,建立了茶叶、农机、水稻、食用菌、白鹅、黑山羊6个专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省级一个,区级5个),遴选续聘特聘农技员5名,全区150余名农技人员参加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8名农技骨干人员参加了5天的省级集中培训。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一是开展包村联户服务:组织遴选121名农技指导员联系指导714个示范户开展入户服务,累计开展入户指导服务7500人次。二是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立了茶叶、农机、水稻、食用菌、白鹅、黑山羊6个专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累计开展培训观摩24场960人次。三是开展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50%以上区乡农技人员参加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
(2)质量指标:一是每个示范户每年入户服务不少于10次。二是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主推技术模式不少于1项,组织开展观摩培训活动4次以上。
(3)时效指标:项目全部实施内容于2023年完成。
(4)成本指标:按省文件精神执行补助标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指标:一是提高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水平,二是提高升了农技人员服务能力。三是通过试验示范基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对象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全区农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生态效益指标: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生态效益。通过农技服务能力的提升,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促进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
(4)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农技人员素质,推广了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农民应用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骨干农技人才参加骨干培训满意度为100%。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调查,我区农业科技示范户满意度为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