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规划》要求,严格保护耕地。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研究探索重大建设项目国家统筹补充耕地办法,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对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将15.46亿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施严格的特殊保护。优先在基本农田上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此外,《规划》还就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监管考核和上图入库。统筹各类农田建设资金,做好项目衔接配套,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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