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行涉农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1.增值税对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保护力度不够。现行增值税规定,对农民生产的初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对收购农产品的企业按13%的扣除率抵减进项税额,虽然解决了部分销项税额按13%计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问题,但对按17%计算销项税额的企业来说,仍然存在税负偏重的问题。再者,就增值税率而言,对农业投入物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优惠税率还不够完善,保护支持力度不够。
2.税收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比较单一。税式支出的形式包括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税式扣除、投资抵免、税式豁免和加速折旧等,不用形式的税式支出会产生不用的效果和功效。现行税收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所得税优惠,在流转方面的优惠不够,这就使得现行税收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照顾作用远大于鼓励作用。单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但不利于农业、乡镇企业及涉农部门的投资增长和技术进步;主要是对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科研机构,覆盖面较狭窄,没有形成全程的渗透机制,缺乏促进传统落后农业结构和产品向现代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缺乏对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扩大农业生产基地,提升农业生产规模。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偏高。国家对“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主要是以规模和效益为标准,对于固定资产规模及近3年的年销售额,东部地区是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中部是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西部是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还要求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60%,A级(含A级)以上银行信用等级的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需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确定,这就使得大多数企业无法达到认定标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中小型企业不能够像大型涉农企业一样享受所得税优惠,造成税收优惠资格的差别,不利于发挥税收政策的刺激效应。
4.财政体制不规范,政策和管理服务有待改进。现行分税制“以基数加增长”的分配方式划分地区政府财力,经济越发达地区得到的财力支持越多,越落后地区得到的财力支持相对越小,地方财力增长缓慢,导致地区财政对农业投入不足,无法保障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资金投入。税收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服务和管理服务待改进,我国缺乏规范性的税法公告制度,宣传力度不够,降低税收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调整农业经济和增加农业收入,政府应加大力度在政策手段方面加以改善和促进,但是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体制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因此必须对税收政策完善,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
1.确立保护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建立多环节、多层次、协调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保护和扶持农业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做法,政府把对农业投入作为重点。调整我国产业性税收优惠政策,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保护和扶持农业的重点,充分利用WTO规则,在不扭曲农产品市场和贸易的“绿箱”条件下,明确农业生产、交易、加工等领域的税收倾斜,建立保护和支持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尽快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为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城市金融机构投资农业经济、为农业经济建设,对农村信用社实施更为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投资农业的收入或者支农资金的信贷收入减征、免征营业税。
3.改善现行增值税制度。大力推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制度,按农业产业的不同行业确定最低的合理税负水平,对实际税负超过合理税负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推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对于农户,现行增值税规定销售额免税,但实际农民还需承担进项税,可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农产品依据收购凭证按13%抵扣进项税管理,农民购入农用机械、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依据普通发票或其他合法的销售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即可对其所含的进项税实行退税,从而有效解决农民的税收负担问题。
4.进一步挖掘税收政策扶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潜力。尽可能降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门槛,取消规模、效益认定限制,中小型企业只要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政策的就予以相应的税收支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使其能真正融入市场竞争,增强发展后劲。结合各种税收支持形式,将税收豁免、优惠税率等直接税收支持与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加速折旧、税收扣除等间接税收支持相结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和促进、引进、利用闲散资金流向农业产业,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投资报酬率,还可以对税率、税基制定优惠政策,实施更广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5.全面加强税收管理,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良好税务环境。按照WTO透明度原则要求,建立和完善税法公告制度,提供良好的税收政策服务,将在不同时期、不同经济背景下出台的,散见于各种法规、文件和补充规定中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归集和分类,装编成册,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公开、易得,易于操作。我国城乡差距较大,不同地区间的农村差距同样存在差距,可考虑对特别落后的农村地区通过制定法律明确其标准和地域界限,采取与经济特区类似的全面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方便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企业和个人在地区间投资或服务农业产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应通过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渐把资金引向农村和农业产业,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和限制作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项目,理顺农村生产关系、经济关系以及城乡关系,加速农业向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各产业的分工日益深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将带动农产品加工、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因而得到相应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继而使三农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但是农业因其自身原因制约使得发展受到很大限制,需要国家政策扶植和保护,税收政策就是其中一个保护手段,因此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税收政策加以保障,我国应从符合现实国情的情况出发,构建一个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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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洪肖,汪固华.税收政策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研究综述[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10(4)
2009年1月22日至2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李元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发展农业产业化,全市农产品加工水平明显提高;项目建设势头强劲;龙头企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本土品牌不断涌现;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壮大。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在发展农业产业化中仍还存在一些问题: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作用不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农业产业化投入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势单力薄等。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是推进现代农业、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和突破口,是“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农业产业化列入农业强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稳定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进一步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既要大力引进市外知名龙头企业,更要坚持引导现有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发展壮大。要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引导、支持和激励龙头企业快速成长。既要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也要大力发展营销型龙头企业。
(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好全社会特别是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装备好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专门人员,加强监管,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科技水平。针对当前农村的实际,积极探索农村科技和新产品推广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要创新发展观念,积极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新的农技推广、农民培训服务平台,拓宽服务主体。坚持以科技提升农产品质量,以科技提升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以科技提高农民的参与水平和能力。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双十双百双千”工程,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发展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市围绕特色产业,积极发展绿色稻米、油茶、毛竹苗木、中药材、特色蔬菜、特色水果、棉麻、生猪、肉牛、家禽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其生产总量占全市农产品总量的75%以上。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面广、与优势产业带相配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0家以上,优质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45%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比例达到60%以上,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30%以上,农民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平增收1000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延伸链条,提高附加值,促进现有龙头企业规模扩张、水平提高、做大做强。采取项目扶持、嫁接改造、外引内联、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育具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引进大企业落户我市。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整合市场、技术、资金等资源,形成合力。
2、培育壮大产业基地。围绕特色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要求,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建设100个与龙头企业相配套的安全、优质、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要积极参与建立核心示范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到20*,全市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面积达400万亩,标准化小区饲养家畜、家禽达60%以上,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达160个,认证面积200万亩以上。
3、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龙头企业积极争创农产品名牌和驰名商标,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农产品品牌的整合力度,注重农产品的营销策划与形象宣传,努力提高我市优质农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到20*,全市争创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与著名商标100个以上,其中国家级名牌和驰名商标达6-8个。
4、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广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广大农户有机联结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里每年重点抓好和扶持1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的建设,每个合作社给予1万元的补助经费。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争取到20*末,全市建立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00家以上,实现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带动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30%以上,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销的农产品量占30%以上,合作社成员收入提高30%以上。
5、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特色产业的规划布局,市级重点抓好10个示范点,县(市、区)抓好100个示范点。每年对示范点进行一次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点发展不明显的予以取消,并由符合示范条件的村及时补充。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引导农户走“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带多村,多村成基地”的路子。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块状经济发展新格局,促进块状经济发展,加速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
6、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县财政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并按照同级财政增长比率逐年有所增加,做到专款专用。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要重点扶持市级龙头企业的信息网络建设、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新材料、新技术的引进、人才的引进和技术培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各级要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重点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倾斜,用于扶持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基地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每年扶持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市级龙头企业重大项目贷款贴息25万元,农业产业化工作以奖代补10万元,培训、学习经费5万元(具体管理办法另行下发)。要建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跟踪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办发[20*]12号)文件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和省出台的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1)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2)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进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4)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良种和加工设备,除按《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料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
(7)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经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8)《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扶持政策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8、加强金融信贷服务。涉农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理念,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开发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改善金融服务,要增强县级分支机构金融服务能力,落实金融配套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实行差别化的信贷准入,信用评级套用农业、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扩大贷款抵押范围,允许以流动资产、山林和水面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要探索龙头企业间联保,允许合作社建立信用共同体,申请开办信用共同体联保贷款。
9、吸引市外资本投入。凡市外资金来我市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建设生产基地的,要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银行贷款、财政资金扶持、良种供应、技术服务、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达到市级龙头企业基本条件的,优先增补为市级龙头企业;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利用市外资金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市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
10、实行水、电、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由所在县(市、区)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龙头企业直接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牧渔场和设施农业用地,涉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前提下,允许农户在承包期依法有偿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用于生产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申请获得取水许可的前提下,由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计划内用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种养业基地,在落实防治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暂免征收水资源费。以电为原动力,受电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农产品加工用电实行大工业电价政策;对符合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专业化种养项目,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11、构建支撑体系。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大专院校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优势,加大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科研与攻关,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鼓励科研、教学和涉农企业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实现科研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形成产业研发合力。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开展国际交流。制订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一村一品”主导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运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以基地和示范村为依托,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对产地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后加工、包装等实施全程标准化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和禁、限用品的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的安全。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引导基地和示范村合理施肥、科学用药,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路子,逐步构建高效、生态、可持续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
以应对入世挑战为契机,以工业理念发展现代农业,以信息化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我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以加工型、流通型、外向型、科技型龙头企业带动主导产业的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
全面实施“三四四一”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即主攻三大新兴主导产业,培育四大民营农业龙头企业,搞活四大专业市场,建设一个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到年,农民年人均从中增收1000元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大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1、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发展块状经济。重点培植果蔬、畜禽、花卉苗木三大新兴主导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要求,大力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形成“一乡或几乡一品”的块状经济格局。在抓好粮食、棉花、生猪、油菜等传统农业产业升级的同时,重点建设蔬菜、水果、肉牛、奶牛、花卉苗木等五个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积极发展规模经营,鼓励采用股份合作、租赁、拍卖等形式,探索土地流转机制,发展规模农业。对承包严重失管,荒芜三年以上的山地,村级集体有权收回承包权,重新组织发包。坚持经济作物区和粮食作物区分区域种植的原则,大力调减粮食面积,基本达到粮食作物面积与经济作物面积比例各占一半。
2、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农业示范园区。采取业主投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办法,加快建设2500亩种草养殖示范园、3000亩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园、4000亩果树种植示范园、1000亩花卉苗木种植示范园、2000亩高效作物示范园、500亩水产养殖示范园等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里重点建设水西加山500亩精品蔬菜示范园和千头肉牛示范场,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成集蔬菜品种研究、花卉观赏、肉牛生产及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农业高科技园,充分发挥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区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1、坚持多渠道、多途径创办和壮大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与农民有紧密利益关系的农产品加工型、市场流通型、种子种苗型、中介组织型等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兴办农业龙头企业。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引导涉农部门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利用原有水土资源、基础设施、设备、技术等条件,通过外引内联,改制重组等方式,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对前景好、效益高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国家申报立项,争取资金支持。对实行股份制的项目,可把国家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也可用作贷款的贴息。引导不同所有制的涉农企业改制为现代农业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姻,兴办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外资发展与外商配套的产业,形成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
2、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扶优、扶强、扶大”原则,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70%用于奖励或贴息、30%用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专业市场、大型基地、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区里重点扶持壮大棉籽“三相萃取”、一力味精公司、新和药业公司、洪鸭皮蛋公司等四大民营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其产业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每年安排贴息贷款至少达到3000万元,对符合扶贫贷款条件的龙头企业要在贷款期限和利率上给予照顾。所放贷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由银行自主确定,要优先放贷资信好的龙头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农产品收购环节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发放产业化经营环节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
4、对用电、用地实行优惠。对农产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或专业市场的用电,参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新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或专业市场,其建设用地列入当年土地使用计划,各项规费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5、实行税收优惠。对新发展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给企业,第四、五年减半奖励给企业。
(三)积极发展农村专业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1、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组织。进一步发挥农村民间流通协会功能,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这类组织实行跨地区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办理注册和变更登记手续提供便利。区里要采用多种形式设立劳务输出的中介组织,有条件的乡镇也可以自己组织劳务输出,积极转移农村劳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以及分级、整理、加工、包装等的农产品,其增值税征收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奖励给该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组织及各乡镇基层供销社为农业生产提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其所得税征收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奖励给该合作组织。
2、支持组建行业协会。农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种养大户联合组建行业协会,成立渝水区农业协会,建立健全葡萄协会、黄花梨协会、花卉协会、苗木协会、草业协会、蔬菜协会、药材协会、柑桔协会、肉牛协会、生猪协会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价格协调、生产调控、品牌营销等方面行业自律作用。
3、增强企业和农户的抗风险能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稳定农产品产销关系,与农民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支持龙头企业建立订单农业风险基金制度。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市场,进一步化解农产品价格风险。大力增强企业和农民诚信守法意识和契约观念,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
(四)完善市场体系,以信息化推进农业产业化
1、着力提高农业信息化程度。采取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在现有基础上,加快农业信息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农村经济网络信息中心及乡镇网络信息站。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网络,发展网上交易与电子商务,力争3年内,建成一个以专业批发市场为骨干,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依托,逐步向农业企业、中介组织、经纪人队伍延伸,覆盖广大农户的农业信息网络,完善信息采集、处理和制度,加强农业信息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掌握并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人才队伍,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息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巩固现有乡镇集贸市场,加快建设罗坊畜禽批发市场、水西果蔬批发市场、观巢葡萄批发市场、水北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加强其信息网络和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市场的信息采集功能和仓储、冷藏等设施的配套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采取网上交易、直供配送等现代交易方式。
(五)抓好标准化生产,打造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1、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参照国际和国家质量标准,按照安全、优质、环保、高效要求,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促进我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的发展。
2、积极打造农产品品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我区农产品和农业龙头企业争创商标品牌。各类执法部门要采取投诉服务、挂牌保护等措施,净化农业品牌生存环境。涉农部门要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农产品展销会和推介会。农业龙头企业要集中力量发展一批叫响国内外的农产品知名品牌,凡被评为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和省级及以上优秀农产品名牌的,分别由财政每个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六)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了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贫困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但依然没有根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潮流中,贫困依然是一只拦路虎,最好方法就是国家精准的扶贫策略,解决农村人口贫困增加其经济收入要以农行产业化为支柱,以农业产业化作为切入点是促进精准扶贫的重要话题。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经济腾飞式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脱贫政策的实施实现了有条不紊的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果。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农村仍存在大量未脱困人口,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阻碍。
2农业产业化扶贫面临的主要困境
2.1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
2.2市场体系尚不健全
2.3缺乏专业人才
很多乡镇地区,由于贫困环境的影响,导致青壮年劳动力处于外出打工的状态,外出务工人员已超出50%以上,滞留在农村的多是老人、妇女、儿童,青壮年劳动力基本上是在农忙时回家耕作,农闲时外出打工,虽然这种方式可以增加家庭收入,但错失了学习先进生产技术的机会,制约了农业产业的发展,阻碍了农民增收与脱贫致富。
3农业产业化扶贫的路径选择
3.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3.2建立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产业扶贫中的重要推动力,通^建立相应的组织,能够为贫困户提供基本的物质基础,同时也能以农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构建出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建立完整的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