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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朝着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迈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指明了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方向。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进程中,总结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关键共识,分析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面临的困难挑战,提出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优化路径,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关键共识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阶段性特征。回顾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历程及政策演进,大致经历了体系构建、组织发展、机制完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四个阶段。服务内容从全产业链转向聚焦于生产性服务,服务主体从村集体扩展至多元经营主体,服务对象由各类经营主体更多地向小农户倾斜,服务形式从多样化形式向农业生产托管逐渐集中。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更多元,正逐渐由村集体转向市场;服务内容更丰富,逐渐由单一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服务对象更集中,更加倾向于小农户。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了多种运行模式。一是政府主导模式。这种模式以政府为主导,带动了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二是企业指导模式。农户和企业双方通过全产业链的专业化服务,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在“服务规模化”背景下实现农业托管。三是合作社模式。合作社整合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资源,采取集体行动、专业分工等多种方式,促进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拓宽农户增收渠道。在实践中,以上模式并非决然分开,往往存在交叉、融合,但成功的模式必然是能够充分调动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企业等各方积极性,立足地区资源禀赋建立的农业服务规模经营方式。

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面临的困难挑战

经过多年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对照农业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面临不少困难挑战。

面向小农户的服务组织体系不够健全。比如,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品牌化、农产品安全可追溯机制发展严重不足;再如,农村金融服务数量不够、质量不高导致农民贷款困难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多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内部管理不健全、市场开拓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普遍存在;再比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不均衡,服务供给主要集中于产前、产中环节,旨在节约劳动成本,而产后服务、综合服务相对滞后。此外,服务体系在服务内容延伸及服务领域拓展方面还存在服务能力不足,甚至形成对小农户的排斥等问题。

农业服务供给存在政府和市场失灵的问题。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市场机制往往会导致公益性农业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和效率受损。政府失灵体现在经营性农业服务的灵活性不高、公益性农业服务基础薄弱、农业服务的区域协调性不强和统筹规划指导不足等问题。政府和市场失灵最直接的结果就是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建设滞后,这是服务组织间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根源,导致服务资源分散、服务效率提高受到制约、创新能力不足、监管不到位等,阻滞农业社会化服务可获得性的提升。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部门化”运作倾向。由部门落实或主导、各部门自建服务组织体系的“部门化”,影响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主管部门的条块分割致使部门的权力和利益主导了农业服务资源配置,导致服务资源配置效率难以达到预期,无法引导更多有条件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开展经营性服务。“部门化”运作还导致部门之间竞争财政资金,多种服务之间很难自动实现有效衔接,必然对服务效率提高产生负面影响,形成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服务功能弱化等问题。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优化路径

着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有力有效推进与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多元化社会服务新格局。以农业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以基础性、公益性社会化服务提供为目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基础。注重处理好招引外部工商企业与孵化本地服务主体的关系,优先把本地的农业服务户、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发展成富有活力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服务主体转型发展,大力推动农民合作社联合组织成长。

着力强化面向小农户的公益性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要注重扶持、帮助处于弱势的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既提供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服务,也提供面向小农户的差异化服务,及时把握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服务需求的演变动态。推动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奖补等方式,支持各类经营性服务主体参与农业公益性服务。

着力精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由市场主导、确定经营性农业服务价格,依托竞争机制调动农业经营性服务市场的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是政府要在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与有效供给主导,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所需基础条件、法制及市场条件提供,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健康发育促进等方面发挥作用。

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去部门化”,最根本的是把农民组织起来,而农民组织化的本质内容是农民合作化。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服务组织。因地制宜发展各种类型的服务方式,推行“服务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着力提高服务质效。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健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相协调的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建设并推广普及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平台,精准对接生产与服务的供给端和需求端,高效且便捷地将服务资源延伸至小农户,确保小农户从农业产业链中获益。通过发展全程托管式服务、“互联网+”农业服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服务等新兴模式,更好地适应农业规模化经营、科技进步和市场竞争的需求。

THE END
1.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38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增城区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经综合审查与评估,选定广州市增城远明农业专业合作社、广州市永昇农机专业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爱农农机https://www.zc.gov.cn/jg/qzfbm/qnyncj/tzgg/content/post_10051895.html
2.关于邀请加入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设施农业分会的函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设施农业分会于2014年成立,挂靠单位为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分会秉承为会员和政府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分会在政府与会员、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各类平台,积极开展工作,协调解决行业问题,努力为会员服务。 目前,设施农业分会第二届委员会已期满到届,拟于2025年1月中旬举办第三次会http://www.aape.org.cn/dwgk/zzjg/ywbm/ssny/gzdt/202412/t20241231_8702957.html
3.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为更好促进农业企业可持续发展,12月29日,由半月谈杂志社、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联合主办的2024农业企业可持续发展会议在北京举办。来自全国多地的企学研代表齐聚一堂,直面农业企业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共同探讨新时代农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创新路径,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https://www.agri.cn/zx/nyyw/202412/t20241231_8702711.htm
4.通知公告详情各省辖市农业农村局(农委)、财政局,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财政金融局,郑州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省农业农 村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3 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 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 号)文件精神,结合 http://hnsncpsy.twsy.net/model/hydt/html/announcement_detail.html?type=4&id=c76836b1-d7b1-453a-80b2-46317b3c8e3e
5.农业也有人兜底了!农业生产托管方式破解“种田”老大难近些年,国家陆续出台《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有效http://www.chinalvgang.com/index/news/info.html?nid=362
6.农业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是引领小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意见》明确了在工作推进中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小农户;二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三是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四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同时,指出了四个主要实施内容:一是实施区域集中连片;二是突出http://journal.crnews.net/ncgztxcs/2017/dssqs/dt/918970_20170726110709.html
7.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要求,特制订《天津市2021年https://m.nongji360.com/view/12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