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省
招生计划:207名(最终以上级部门下达计划数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优先。
4.非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
4月11日-4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4.下载打印: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注:上传的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缺少材料,材料不完整,材料模糊难辨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完成。
温馨提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审核以报名系统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五、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对完成报名并经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考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须依据四川省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及专业志愿。
七、录取
2.我校将遵循按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