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陈志敏任职的通知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陈志敏同志任职的通知教党任〔2018〕77号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经与中共上海市委商得一致,2018年4月18日研究决定:陈志敏同志任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教育部党组2018年5月10日教育部
近日,辽宁省省委决定:仇焕广同志任辽宁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仇焕广同志负责学校科技、社科、学报、继续教育工作。分管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图书馆、校医院、《辽宁大学学报》编辑部、《日本研究》编辑部、《岩土灾变力学》编辑部、《数字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编辑部、中国特色反腐败研究中心、
5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杜建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杜建强任南昌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江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杜建强简历杜建强,男,1968年10月出生,汉族,江西南昌人,无党派人士,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博导。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副会长,中医药信息教育分
近日,兰州大学官网“学校领导”一栏更新信息显示,兰州大学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王为已任该校副校长。王为王为,男,汉族,1972年9月生,陕西咸阳人,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革中央委员、民革甘肃省委会副主委、甘肃省政协常委。1992年、1995年和
日前,上级决定:石振明同志任同济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常委,许学军同志任同济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常委。因年龄原因,顾祥林同志不再担任同济大学副校长职务,雷星晖同志不再担任同济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委员职务。石振明,1968年3月出生,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教授。许学
据“安徽先锋微讯”消息,8月29日,安徽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现任安庆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明生,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陈明生1981年生,长期在高校任职,曾任淮南师范学院副院长。陈明生陈明生,男,汉族,1981年10月生,安徽南陵人,中共党员,2008年6月参加工作,安徽大学电磁
据厦门大学官网“现任领导”一栏更新显示,尤延铖、吴超鹏已任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尤延铖公开资料显示,尤延铖,1981年6月生,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
仇焕广同志负责学校科技、社科、学报、继续教育工作。分管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图书馆、校医院、《辽宁大学学报》编辑部、《日本研究》编辑部、《岩土灾变力学》编辑部、《数字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编辑部、中国特色反腐败研究中心、辽宁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历史学部、日本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一批干部任免通知。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唐年胜,被任命为云南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唐年胜唐年胜,男,1968年出生于四川蓬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际统计学会推选会员(ISIElected
据电子科技大学网站消息,5月23日下午,该校在清水河校区召开干部教师会议,宣布教育部党组关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免的决定。校党委书记王亚非主持会议。校长曾勇,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教师代表等出席会议。会上,王亚非宣读了《教育部关于曾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孔令讲等
“教务长”是国外高校常设的高级管理职务。对于大学来说,这一职位举足轻重。借鉴并设置这一制度,对于当下中国高校开展创新教育、跨学科发展、凝聚学术资源、协调专业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教务长”,不是“教务处处长”中国高校都有“教务处处长”,主要负责全校的教务工作。但在中国,除了清华大学等极少数
年中国高校教师发展研讨会近日,2024年中国高校教师发展研讨会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该会议以“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推动高校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指导,全国高校教师发展联盟、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大学共同主办。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等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和教师代表共同探讨新时代高校教师队
甘肃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针对完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出台五项新举措,落实“放管服”要求,提高采购效率。甘肃省财政厅此次推行的五项举措包括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快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变
8月19日,舟曲医疗卫生救援组副组长、甘肃省卫生厅副厅长李存文在救援总指挥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8月20日开始,舟曲恢复正常医疗秩序。近期,舟曲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点已从伤员救治转入卫生防疫,从8月8日到19日中午12时,灾区累计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种6例(细菌性痢疾病例
甘肃省环保厅、省保监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试点将首先在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重金属冶炼、易发生污染事故、涉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等六大类高危行业和重点区域企业开展,并纳入环境突发事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