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感,立志长期建藏。
2.2023年9月前参加工作且正式在编的我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直单位干部职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3.2023年8月前获得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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