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石河子大学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及申请材料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详见附表。
二、转专业学生资格及要求
1.具有石河子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满足《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2.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3.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高考类别与学院本科专业招生要求基本一致,符合当年招生对该专业的身体健康规定条件;
5.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跨学科门类转专业应降级学习;
6.转出与转入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者优先考虑;
7.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内有课外活动获奖或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8.无学校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二)不得申请转出专业情况
2.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等;
3.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属于不同培养层次或不同录取批次;
4.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况。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办法:材料审核制+面试。
3.面试:申请转入学生一般应由转入专业从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潜质潜能及专业学习能力、个人学习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据综合评分择优录取。
4.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公示。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四、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2.资格审查:2025年3月1日前完成转专业纸质申请材料初审。
3.面试:2025年3月4日前完成转专业面试,确定名次排名。
4.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同意转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教务处复核确定。做好办理学籍异动、课程补选、学生档案交接等后期工作。
五、未尽事宜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精神执行。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